周一,个别浸大生在校内包围校长室,并以砖头砸烂校长室通道外的门。昨日,浸大校长钱大康发电邮表明会对涉事者採取行动,包括展开纪律程序。对於钱大康的回应,浸大的“黄尸”自然不满,昨日又包围逸夫行政楼。
浸大的“黄尸”将街头暴力带入校园,以同样手法破坏校长办公地点,浸大的管理层初尝被暴徒衝击的滋味,管理层诸公感觉如何?破坏者中,不少是曾参与违法示威被捕,并由你们出面要求警方放人的。
大学校园不是法外之地、更不是暴徒庇护所。不论何人,在何地违法,都必须面对法律制裁,这是法治社会基本原则。浸大对校园内搞破坏的学生展开纪律程序,绝对合情、合理、合法。
学生或教师触犯刑律,除了校内处分,更应交由警方作刑事调查。遗憾的是,校方并没有就破坏校园事件报警。是对暴徒网开一面?大学管理层须有个说法!
近年,大学校园有一种怪现象。大专院校“黄尸”学者,享受纳税人供奉的高薪厚禄,披着“学术自由”的羊皮,向大专生推销分离意识,以“违法达义”的歪理煽惑学生参与违法活动,将年轻人推向暴乱前线。但在暴乱第一线,找不到这些学者的身影。
“精人出口、笨人出手”不难明,受到伤害、面对刑责的,不是躲在暗角的“黄师”,而是押上大好前程的年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