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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颁令港铁暂存天眼片

2019-09-20 04:23:35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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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消防处再度回应“8.31太子站事件”,重申部分人片面解读不负责任,引起不必要误会/大公报记者摄

  【大公报讯】香港教育大学学生会会长梁耀霆称今年8月31日在太子站遭警员殴打,早前入禀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颁令披露8月31日至9月1日凌晨拍摄於太子及荔枝角两站的闭路电视片段,以便日后向警方申索。法官昨颁判词,下令港铁须妥善保存相关片段,直至法庭审理申请披露命令的聆讯有判决为止。

  高院法官周家明昨颁判词指,梁计劃向警方提出民事诉讼,而需向属於第三方的港铁公司索取有关片段,法庭有权为此颁下“第三者披露令”,但在正式开庭审理披露命令的申请及宣布判决前,有关片段须获妥善保存,不会被毁、有所剪辑删减或篡改,以免披露令无从行使。

  对於港铁早已公开表明会将8月31日太子站的片段及其他有关保存三年,法官称,他无理由怀疑港铁的信誉或将会有任何不当企图,但考虑港铁的新闻稿未明确提及荔枝角站在9月1日的片段,认为该站片段仍有风险被删除,因此仍颁下临时命令,要求港铁在正式聆讯前,必须妥当保存梁求索的两站片段。不过,法官认为不需要进一步颁令禁制港铁篡改或销毁有关片段。

  至於披露命令的正审聆讯,法官暂未正式排期,需待梁耀霆、港铁与讼双方先向法庭呈交证词,及商讨今年12月至明年3月间的律师空档,法庭才能决定正审日期。至於聆讯的争议议题,法官举例可包括港铁是否有责任协助梁向警方申索;披露命令的具体内容;如果规限梁使用有关片段等。

  本案申请人梁耀霆早前自言於8月31日身在太子站,被警方以非法集结罪拘捕,其后无条件获释。其后他入禀高院要求港铁披露太子及荔枝角两站的闭路电视片段,以证明他当日伤势是由警方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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