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新闻 > 港闻 > 正文

13岁女童烧国旗案 官促家长“睇紧啲”

2019-09-28 04:23:37大公报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图:13岁女童上周六涉嫌在屯门大会堂外焚烧国旗,被起诉一项侮辱国旗罪

  【大公报讯】学生参加暴乱衝击而被捕的人数不断上升,13岁女童於上周六(21日)屯门暴乱当天,涉嫌在屯门大会堂外焚烧国旗,被起诉一项侮辱国旗罪,昨在屯门法院少年庭提堂后,获准保释至11月22日再讯,裁判官促其父母“睇紧啲”,不得再犯事。

  涉案13岁女童被控於9月21日在屯门大会堂外,与两名不知名的人公开及故意焚烧、践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她昨日由父母及传道人陪同下出庭应讯,暂毋须答辩。控方申请将案件押后,以待警方调查,包括向案发地点附近的屯门图书馆、大会堂及商场的证人录取供词,以及翻看闭路电视片段等。

  裁判官水佳丽考虑女童年轻,而且有家人看管,批准女童保释返家,保释条件包括不得离港、每晚10时至6时宵禁等。裁判官提醒女童,必须遵守保释命令,现时社会动荡,要求女童父母须好好看管女童,并明言若女童再涉案,将不会再准予担保。

  裁判官未颁保护令

  另外,年龄介乎13至15岁的初中生,8月29日在警方驱散围堵深水埗警署的搞事者期间被捕,怀疑涉及非法集结。警方未有起诉,但早前要求法庭颁保护令,在裁判官杜浩成索阅福利官报告期间,三人曾须入住儿童院,一度惹起公众关注。

  该案昨在九龙城法院再讯时,改由裁判官黄国辉处理,他接纳报告建议,最终未有颁保护令。两名15岁男、女学生较早前已透过律师向法庭申请返家,余下的13岁女生由8月31日起,已入住儿童院27天,报告指她应允福利官,自今次被捕后,将避免再牵涉衝突活动。

相关内容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