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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令生效四天 77人蒙面被捕

2019-10-09 04:23:3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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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警方记招有“记者”戴面罩,真假难辨

  【大公报讯】《禁蒙面法》自上周六生效起至昨日,警方共拘捕了77人,当中74人涉嫌在非法集结时蒙面,三人是拒绝警方除下口罩,包括一名休班救护员在元朗被捕。警方澄清,市民可以在街上佩戴或随身携带口罩,只在警方要求时除下就不违法。对於有传媒日前被警员要求脱下面罩,警方称,有假记者混入专业记者当中,导致真假记者难辨,呼籲传媒展示证件配合警方,而警方亦会加强对前线人员的指引。

  上周六晚湾仔暴乱期间有记者被警方要求脱下面罩,部分记者在记者会上戴上面罩及口罩鼓噪。刑事总部高级警司吴卓衡表示,记者属於法例下获豁免的人士,警方会判断现场人士身份,按实际情况作出查问,决定蒙面是否合理辩解,不能说自称是记者就不用受到监管,要视乎该名人士当时行为,但如果当时正在施放催泪弹,便没理由一定要除。

  警察公共关係科署理总警司江永祥回应称,当时现场情况混乱,警员处理犯人时,担心被暴徒袭击或抢犯,加上有假记者混入专业记者当中,难以分辨真假记者,呼籲传媒展示证件配合警方,警方承诺确保同事认识法例中有关合理辩解的条文,减少误会,无意图令任何一方受苦。他又证实,一名休班救护员在元朗被捕,是於截查时拒绝警员的要求除下口罩,并不属於没有合理辩解,谓当事人即使出示身份证,如不脱下口罩,警方难以核实该人身份。

  此外,警方发言约40个港铁站、100间商户及议员办事处、80组交通灯被破坏,亦发现有人用工程车钻地,暴行超越文明社会底线,全社会应齐声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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