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反对派议员周日入禀高院申请临时禁制令要求暂缓《禁蒙面法》,当日已被林云浩法官拒颁。林昨颁判词解释理据,指出政府实施《禁蒙面法》是为了恢复公共秩序及减少暴力,而申请人不能证明实施后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害,且此案涉及複杂法律议题,现阶段不能断定《禁蒙面法》无效及违宪。
高院原讼庭法官林云浩在判词指出,若要说服法庭在司法覆核聆讯正审前,先颁发临时禁制令暂缓法律生效,申请人一方必须指出有足够的表面证据可证明涉案法律无效。不过,林官参阅与讼双方的陈词后,认为本案涉及重要而複杂的法律议题,法庭处理时需要仔细分析,不能就此断定申请人一方有足够证据说服法庭颁临时禁制令。
林官指出,一如政府方所指,近日社会衝突的暴力程度有上升趋势,不少蒙面人毁坏公共及私人财物,又纵火、投掷汽油弹及腐蚀性液体,甚至袭击他人,法庭认同保障公众安全是决策的重要考虑因素。林官预计本月底能开庭审理,以决定今次司法覆核能否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