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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警执法 商场沦庇暴所 新港城5职员被捕

2019-10-10 04:23:5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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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多名新港城中心职员顶住玻璃门,阻止警员入内

本周一(7日)晚上,防暴警急需经马鞍山新港城中心往港铁马鞍山站,制止乱港暴徒破坏港铁设施,但商场内多名职员顶住大门,干扰警方执法,有人甚至张开手阻挡警员前进。昨日警方以涉嫌阻差办公拘捕五名涉事商场职员及保安,这是四个月暴乱以来首次。法律界及保安业人士重申,《警队条例》赋予警方权力到私人处所搜查及拘捕。有立法会议员指出,暴徒大肆破坏港铁、商铺,“起底”寻仇已形成黑色恐怖,部分保安员为自保,只好向暴力屈服,认为上级主管应给予清晰指引,支持前线保安依法行事。\大公报记者 郝 寿 突发组

《警队条例》列明无手令亦可入商场执法

警方前日在记者会表示,周一晚九时接报,指约50名乱港暴徒破坏马鞍山一间商场的店铺及连接商场的港铁站设施。防暴警赶至附近,打算经新港城中心前往事发现场执法。网上片段显示,多名新港城中心保安竟是非不分,强行顶住商场大门,拒绝警员入内,涉嫌干扰警方执法。有乱港分子得悉获撑腰,得意洋洋在一旁呐喊助威。最终防暴警果断行动,成功进入商场。但警员进入商场后,亦被人阻碍调查。据了解,警方取得搜查令,向商场方面跟进。

涉干犯“阻差办公”罪

警方昨日引用“阻碍警务人员执行职务”(俗称“阻差办公”)一罪,拘捕马鞍山新港城中心五名职员及保安。五人是三男两女,包括一名女客户服务主任及外判保安公司聘用的四名保安员,年龄介乎28至62岁。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大律师马恩国强调,按《警队条例》第50(4)条,在本可发出手令而未取得手令、但为免须予逮捕的人有机会逃离的情况下,警务人员进入某处及在内搜查,乃属合法。换言之,警员在情急之下,可进入私人处所搜查,任何人妨碍执法可能干犯法例。他举例:“如果有人在金铺打劫,而金铺是私人地方,难道警方又要申请手令才可以展开拘捕行动?”

香港护卫及物业管理从业员总会主席麦亿昌表示:“警方早前已发信给香港物业管理公司协会,同大家做过沟通。信中列明《警队条例》赋予警方正当权力,只要警方有理由相信任何需被逮捕人士,已进入或置身那个处所,保安人员要容许警察自由进入,并给予一切合理便利。如果妨碍警察执法,可判罚款及监禁,所有保安员都应遵守相关条例,否则会堕入法网。”

恒地:商场周六日停业

批发及零售界立法会议员邵家辉指出,现时商户、前线保安中弥漫白色恐怖,因暴徒大肆破坏被指“不站在自己一边”的店铺,连不发声都被殃及。他说,明白部分前线保安担忧,若像以往与警方在扑灭罪行方面合作无间,少不免会被抹黑甚至攻击,希望上级主管要发出清晰指引,支持前线依法行事。

拘捕消息传出,大批暴徒昨晚随即到新港城中心聚集,他们在商场内叫嚣,又在地面摆放标语阻碍通道。新港城中心被迫提早停业,商铺纷纷落闸,免受破坏。另有一批搞事者则于马鞍山警署外聚集,抗议警方以涉嫌阻差办公拘捕新港城中心职员及保安。聚集人士指骂警员,用镭射枪照向警署,警方派出警员劝谕在场人士离开。

新港城中心母公司恒基兆业地产称,对事件深感遗憾,决定该商场本周六、日停业,以免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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