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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湾遭私刑正气妇 为律政司检控主任

2019-10-14 04:23:25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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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正气妇前日斥责暴徒破坏店舖,遭围殴倒地

  【大公报讯】记者冯锡雄报道:暴徒用私刑打人一宗接一宗,就连女人也不放过。前日一名正气中年妇途经长沙湾,目睹黑衣暴徒打烂店舖,双方发生口角,混乱期间暴徒藉词妇人意图扯脱其中一人的口罩,将她围殴打伤。律政司证实,事件中一名法庭检控主任职系同事遇袭受伤,正了解事件。

  暴徒涉意图伤人可重囚

  事发於前日下午五时许,一批暴徒在港铁荔枝角站近长沙湾道,大肆破坏亲中店舖,正气妇不值暴徒所为出言斥责,双方口角,混乱间暴徒声称妇人意图拉脱其中一人的口罩,几名暴徒随即包围她,将她推向灯柱,妇人跌倒后,有人持金属棒施袭,妇人无力反抗,只能任人狂打。现场消息称,一名外籍记者协助劝止解围,妇人随后报案求助,警员到场时,暴徒已四散。

  据了解,女伤者在律政司工作。律政司回覆《大公报》查询时,证实一名法庭检控主任职系同事前日(12日)遇袭受伤,正了解事件,不适宜进一步评论,又强调任何人为达任何目的也不应该诉诸暴力。

  执业大律师陆伟雄表示,《禁蒙面法》下,一般市民无权除掉别人的口罩,今次事件由於未知前因后果,难界定谁人先出手,但肯定的是妇人遭打伤,黑衣人被人除口罩也不是抗辩理由,法庭有权控告施袭者普通袭击罪,一经定罪,最高刑罚监禁一年,由於施袭者曾经使用武器,控方有权控告刑罚更高的意图伤人罪,视乎伤者的伤势,最高刑罚可判处终身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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