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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若骅:《禁蒙面法》保障民安无损自由

2019-10-14 04:23:2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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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禁止蒙面规例》正式实施逾一星期,律政司司长郑若骅昨日发表网志指出,新措施对市民权利的干扰极为有限,不会损害市民言论自由及和平集会自由。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昨日在电视节目中表示,警方执勤时会按实际情况作出决定,希望相关人士能够“互相尊重、互相体谅对方”,明白维护法纪乃警队职责所在。

  郑若骅说,订立《禁蒙面法》主要目的是希望有效减少暴力行为,并协助警方调查和执法,尽快令社会恢复治安和安宁。她表示,政府在制订新规例时,已充分顾及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案条例》内的人权保障,包括言论自由、和平集会和私生活的权利。规例是一项附属法例,将按规定提交立法会省览,包括通过决议提出修订规例等。

  郑若骅强调,规例不会损害市民的言论自由及和平集会自由,市民可在不蒙面情况下,自由参加合法、和平的公众活动。“市民在公众地方被警务人员要求移除口罩或蒙面物品以核实身份,只要核实完成后,是可以立即戴回口罩或蒙面物品”。她说,新措施对市民权利的干扰极为有限,而且与保障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合法目的相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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