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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君尧倡引紧急法取缔连登

2019-10-16 04:23:1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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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何君尧昨日向林郑月娥发信,建议引用《紧急法》,限制网络平台煽动性言论及取缔“连登”

  持续逾四个月形同恐袭的暴乱不断升温,蒙面暴徒穷兇极恶,肆虐全港各区。暴徒宣称“无大台”,不过他们一直依靠网上平台如“连登”及通讯软件“Telegram”做隐形大台,以匿名方式组织暴力衝击。立法会议员何君尧昨日向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发信,建议引用《紧急法》,限制网络平台煽动性言论及取缔“连登”,从煽动讯息源头阻止煽动性言论蔓延,达至止暴制乱的效果。

  止暴制乱

  特区政府日前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紧急法)订立《禁止蒙面规例》,何君尧认为做法只是迈出“止暴制乱”的第一步,距离恢复社会秩序仍有距离,因此他建议特区政府引用紧急法管制通讯,依法取缔互联网上煽动暴力和传播虚假消息的平台。他直指“连登”为最大乱港祸源,成为暴徒及“港独”分子罪行温床。他们在连登发放煽动及仇警言论,如教唆及煽动他人非法遊行、讨论製作汽油弹、袭警等,更扬言要杀警云云。

  堵塞煽暴源头

  何君尧指,暴徒在“连登”的煽动言行已涉嫌触犯香港法例第200条《刑事罪行条例》第7、9及10章,惟若然需要强化功效,他认为特区政府可引用《紧急法》中对刊物、文字、地图、图则、照片、通讯及通讯方法作检查、管制及压制,以及修订任何成文法则,暂停实施任何成文法来配合行动。

  何君尧认为,若任由煽暴言论蔓延,止暴制乱便难以实现,所以必须依法取缔“连登”,堵塞煽动信息源头。他强调,取缔并非影响言论自由,根据《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221章)第89条,任何人协助、教唆、怂使或促致另一人犯任何罪行,即属就同一罪行有罪。根据普通法,煽动他人干犯任何实质罪行已属犯法。他提醒,相关法例亦适用於互联网世界,而互联网平台亦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一旦有涉嫌违法行为,便需要坚决整改、取缔。

  上述建议即时在“连登”及多个讨论区引起热议和反弹。有市民认为禁止“连登”属好事,阻碍散播煽暴言论;但“连登”则有乱港分子声称“冇咗连登,咪整过另一个登”,扬言不会因被取缔而暂停发起衝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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