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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会参选人鼓吹“自决”“光复”应DQ

2019-10-16 04:23:22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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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议会选举提名期明天(17日)结束。多名鼓吹“自决”或“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的参选人,陆续收到选举主任询问政治立场,以确认是否符合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的提名资格。法律界人士指出,高院裁决已表明,“自决”与基本法相牴触,而“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有推翻现有体制之意,亦违反基本法,鼓吹这两种主张的参选人均应被取消提名资格(DQ)。/大公报记者 郝 寿

  在南区海怡西选区,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报名参选时,以“民主派”申报其政治联繫时、不提众志。而众志周庭去年一月参加立法会补选时,曾因众志主张含“港独”选项的“自决”而被DQ。

  对於选举主任质疑为何不以众志身份参选、是否认同含“港独”选项的“自决”等,黄之锋辩称,众志去年五月转型后已非政党故不派人参选;他参选与在众志任职无关;他不主张“港独”;他所主张的“自决”是指在“五十年不变”后,由香港人在“一国两制”框架内、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下共同参与决定香港前途。

  勾结外力图破坏“一国两制”

  至於是否支持众志主张含“港独”选项的“自决”,黄之锋含糊其辞、转移视线,称选举主任选择性提述,并非他所支持“自决”主张的全部云云,又称任何成为“自决”前途选项的主张,先决条件是拥有相当民意基础,而支持“自决”不代表“港独”云云。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秘书长、法学博士傅健慈指出,高等法院上月在周庭选举呈请案的判词中指出,任何人提倡“自决”或“港独”,都不能被视为有意真诚拥护基本法。黄之锋虽声称不以香港众志名义参选,但他直认不讳是众志秘书长。众所周知,众志一直鼓吹“自决”和“港独”,黄之锋常到外国“唱衰”香港,企图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主权和干预香港内部事务,破坏“一国两制”。今次他为博取参选入闸,竟伪称拥护基本法,是瞒天过海,鱼目混珠,其回应选举主任的解释欠缺事实证据及法律基础支持,应予DQ。

  “推翻现有体制”牴触基本法

  在沙田参选沙角选区的陈兆阳及帝怡选区的刘青、在元朗参选宏逸选区的巫启航及元龙选区的张秀贤,均因鼓吹“光复香港时代革命”口号而被选举主任询问政治立场,其中刘青是民主党成员。他们回应时均称,该口号并非主张“港独”。

  全国政协委员、律师黄英豪指出,按普通法理解,“光复香港时代革命”口号中的“革命”,有“推翻现有体制”的意思,而且这句口号由本土民主前线梁天琦提出时,明确用来鼓吹“港独”,因此近期街头出现这句口号时,所集结的人有何主张显而易见。他认为,既然要“推翻现有体制”、或以“港独”更改香港是中国不可分割领土的事实,自然与基本法相牴触,鼓吹该口号者应被DQ,而所谓的“解释”不过是巧舌如簧的狡辩。

  海怡西参选人还有陈家珮;沙角选区参选人还有夏剑琨;帝怡选区参选人还有林港坤、谢洁泳;宏逸选区参选人还有曹健科、姚国威;元龙选区参选人还有王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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