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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修法例“放行”无人驾驶

2019-10-17 04:23:33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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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讯】无人驾驶汽车科技渐趋成熟,但应用在公路上的相关交通法规仍未能与时并进。现时本港西九文化区、科学园及零碳天地都有无人车运作,施政报告提到,为鼓励自动驾驶车辆的发展和应用,会着手研究修订法例,订定测试自动驾驶车辆所需的条件和配套。

据了解,政府倾向参考外国使用的监管沙盒(Regulatory Sandbox)的监管模式,最重要是订明发生交通意外的责任问题,涉及修改的法例至少包括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运输署会积极联同业界及自动驾驶系统研发机构,研究在公路上共同测试新的自动驾驶车辆及技术。

去年政府建议三隧分流方案两度触礁,政府一度提出设立10亿元“智慧交通基金”,施政报告亦有着墨。政府消息人士表示,目标是2020/21年度推出,强调基金不是“分饼仔”,政府会牵头成立一个专责小组,认真审批业界的资助申请,研发便利出行和改善驾驶安全的新技术,例如防撞技术。

此外,政府今年度积极探讨约20个新公众停车场项目,提供合共约5100个泊位,明年上半年陆续安装新一代停车收费錶,支援多种付费方式及提供实时空置泊位资讯。政府亦会开放合适有盖巴士站及电话亭,以需求主导模式协助营办商扩展5G网络的覆盖範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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