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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狂言来港押犯 特区政府:绝不接受跨境执法

2019-10-23 04:23:4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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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陈同佳涉嫌在台湾杀害女友,以行李箱藏尸弃置后逃回香港。他在港因“洗黑钱”被判囚29个月,今日刑满出狱

“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今日出狱,他原拟赴台湾自首,台方却一直“玩嘢”,先是称会拒绝陈入境,台湾当局陆委会昨又致函特区政府,竟要求港方同意台方派人来港押解陈同佳赴台。特区政府指出,这等于跨境执法,不尊重香港的司法管辖权,完全不能接受。法律专家指出,台方在港无权押解疑犯,而押解疑犯要基于司法互助的形式进行。有政界人士质疑“台独”势力根本就是香港暴乱背后的主要推手之一,只为藉此搞乱香港,赚取政治利益。\大公报记者 高 仁

台湾当局对待陈同佳案的态度反覆无常,先是对表达自首意愿的陈同佳“落闸”,又对特区政府作出种种无理指控,包括指特区政府应依法律程序对陈积极“续押追诉”;又指陈同佳案加害者被害者均为香港居民,且预谋犯罪地在香港,港方应有司法管辖权。台陆委会昨再改变态度,致函特区政府称,今日将派员赴香港押解陈同佳到台湾受审,希望港方展示诚意与台方合作,顺利让台警带回嫌犯云云。

特区政府今日凌晨发表声明回应台方的无理要求,认为这等于跨境执法,不尊重香港的司法管辖权,完全不能接受。

出狱后是自由人不可扣押

声明强调,台湾执法当局在香港没有执法权。陈同佳是台湾通缉犯,今次是自愿到台湾自首。他出狱后是自由人,特区政府无权对他施加任何强制措施。他可在自己选择的人的陪同下赴台,台方在他抵埗后可将他拘捕。台方若愿意处理陈的自首,应立即取消对陈的入境管制,才不会令通缉令自相矛盾。“既然陈自愿自首,何来逃亡灭证之嫌?”

声明又指出,杀人案发生在台湾,死者尸体、主要证人、证物及相关证据都在台湾。台湾对本土杀人罪行绝对有司法管辖权。陈既然自首,台方应先接收他,然后主动对他讯问、蒐证、起诉。在港方的证物方面,除了陈自愿带往台湾的证物外,其他证物,港方会在法律容许下尽量配合台方请求,根据程序处理。

可完全在司法协助以外处理

对于台方提出以司法协助来处理陈案,特区政府认为只属藉口,与自愿自首无关。过往台方也与其他未有司法协助的地方处理过相类似个案。陈今次自愿自首,又是台方的通缉人士,可以完全在司法协助以外处理。港方提供协助,是基于陈的要求,也必须在台方尊重港方的法律及制度下进行。

港无足够证据控告陈杀人

对于台方强调港方可以处理陈同佳的案件,特区政府表示并不同意。特区政府多次重申,香港律政司已就台湾杀人案充分及全面地考虑了警方的调查及全部所得证据,在香港只有足够证据控告陈同佳清洗黑钱罪,没有足够证据控告他其他罪行,包括企图谋杀或所谓“蓄意计划杀人罪”。任意要求检察机关在没有充分证据和法律基础的情况下提出起诉,既不负责任,也不符合秉行公义的原则。特区政府这个立场清晰,并始终如一。

过去一年多,港方多次表明乐意向台提供合法可行协助,以便台方调查台湾杀人案。特区政府更在今年三月正式向台方提出派代表团到台磋商杀人案的协作安排,但不获正面回应。对台方至今仍然坚持香港无意受理,这不反映事实,特区政府对此表示失望。

特区政府强烈反对台方妄指陈同佳自愿自首有政治图谋。由始至终,特区政府皆尽力为受害者伸张正义,也认为陈同佳今次顿悟,决定自愿到台,可令公义得以彰显。特区政府相信若台方真心秉持公义,应务实处理,不要将事情复杂化,案件希望可以有所进展。

“台独”是港暴乱推手

前保安局局长、行会成员叶刘淑仪认为,台方派人前来香港押解陈同佳,是不尊重司法公义,其目的只是想令特区政府尴尬。她指出,台方执法人员入境香港会被视作普通游客,若于本港进行其他工作会违反入境条件。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梁美芬质疑,如果台湾这次可以来港抓人,是否意味着以后其他国家或地区只要对港人发出通缉令,即便港人的有关行为在香港不属犯罪,也可来港抓人?她又指出,台方在港无权押解疑犯,而押解疑犯要基于司法互助的形式进行,特区政府不应开先例。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卢瑞安指出,台方对待“台湾杀人案”的态度反覆,而台湾当局利用修例事件不断炒作,又曾收留“七.一”破坏香港立法会大楼的暴徒,质疑“台独”势力根本就是香港暴乱背后的主要推手之一,所以才会抛弃法律原则,置公义于不顾。

律政司:一罪不两审 倘草率起诉违公义

律政司昨晚发声明指出,基于“一罪不能两审”的法律原则,若疑犯在香港被判无罪,在另一个司法管辖区未必能够就同一犯罪行为再被起诉,最终可能不需要负上相关的法律责任。任意要求检控机关在没有充分证据和法律基础的情况下提出起诉,既不负责任,也不符合秉行公义的原则。律政司表示,任何人在香港因干犯罪行服刑完毕后均会获释,政府并没有法律依据可以将释囚任意继续拘留;而断然拒绝犯案者自首,是罔顾公义及极不负责任的做法,亦有违法治的精神。

撤回修例今完成所有程序

立法会将于今日举行会议,署理行政长官张建宗昨日表示,会议上,《逃犯条例》将恢复二读辩论,保安局局长届时会正式宣布撤回《条例草案》,在程序上完全完成,为这个条例草案画上完整句号。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上周发表了其任内第三份施政报告,以改善民生为主轴。张建宗指出,新一份施政报告涉及220项惠民利民措施。立法会今年暑假休会前,财务委员会也积压了大大小小的拨款项目,涉及工程约700亿港元,同样关乎改善民生。因此,希望立法会复会后能重回正轨,议员“正正经经”让立法会恢复正常运作,早日审议有关利民惠民的措施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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