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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徒烧小米店 惯犯趁火打劫

2019-10-24 04:23:3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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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位於旺角的小米手机旗舰店遭暴徒纵火

  【大公报讯】暴徒周日恶意破坏弥敦道众多商舖,位於旺角创兴广场的小米手机旗舰店遭拆下门外木板及喷污各处,当晚更遭暴徒恶意纵火。而在该店起火之前,一名运输工人见该店被毁竟“趁火打劫”,窜入店内盗去三部手机。涉案工人昨在西九龙法院承认一项盗窃罪,被判即时监禁三个月。

  庭上透露,认罪的被告邓忠濠(38岁)过往有17次案底,其中九次与盗窃罪有关。案情指位於旺角创兴广场地下的“香港小米之家”,於10月20日下午曾遭激进示威者破坏,当时店舖关门没有营业。傍晚六时许,有市民揭发邓入店盗窃,将他绑在栏杆,警员於晚上近7时接报将他拘捕,邓招认因贪心而犯案。该店闭路电视则拍摄到邓与另外两人,曾入店内盗窃。

  辩方求情指邓主动认罪,被盗手机亦已起回,盼获轻判。署理总裁判官罗德泉一度问及邓当日有否参与示威或衝击,其后从控方得悉,案中无证据显示邓有份破坏店舖或早有预谋犯案。

  裁判官斥邓并非目睹店内手机散落一地而“拾遗不报”,而是趁店舖遭破坏进入士多房把存放的手机盗去,案情严重,故判即时监禁三个月。

  案件编号:WKCC 400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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