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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独”证如山应DQ

2019-10-27 04:23:52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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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区议会南区海怡西选举的黄之锋,声称自己获“民主派”推荐,参选与“香港众志”无关,但因一贯言行皆支持“自决”,昨日第三次被选举主任查问政治主张。大公报掌握的“民主派”区选协调名单显示,黄之锋是以“香港众志”成员身份协调出选。由2016年至今,黄之锋一直是众志核心人物,去年10月,他亦代表众志表明不会改变政纲,持续以众志秘书长身份鼓吹“不拥护基本法”的政治主张,符合被DQ条件。网传署任南区民政事务专员暨海怡西选举主任的蔡亮,在接手处理黄之锋个案后即收到死亡恐吓,需入住警方安全屋,选举事务处和民政事务处对此不予置评。\大公报记者 郝寿 突发组

怕步周庭后尘 避提众志身份

选举主任提问:

为何报名参选时申报政治联系为“民主派”,而非有份创立及现担任秘书长的“香港众志”?对众志政纲持何立场?

踢爆黄之锋谎言:

“香港众志”时任常委周庭去年参加立法会补选时,因众志含“港独”选项的“自决”政纲,被选举主任裁定提名无效。高等法院今年9月对周庭提出司法覆核作出的最新裁决指出,基本法订明香港是中国不可分离的部分,“自决”香港前途不符基本法,持此主张者亦自然不具提名资格。

明显是众志“掌握实权者”

黄之锋报名参加区选时避谈众志,被视为躲避DQ的手段。他回应选举主任查问时不断重复称,参选获协调“民主派”选举工程的“民主动力”推荐,与众志无关。大公报掌握的一份“民主动力”机密文件显示,在“民主派”协调区选人选的名单中,黄之锋获列为海怡西人选,“政党/组织”一栏写明是“香港众志”。

按众志官网资料,众志今年5月完成第四届换届选举,当时黄之锋虽因“占旺案”坐监,但仍成功连任秘书长,继续成为众志核心领导层。事实上,由于众志前主席罗冠聪被DQ及坐监后,寻求投入美国怀抱,众志去年换届已被《苹果日报》形容为“大换血”,主席、副主席都有新人选,过程中黄之锋稳坐秘书长一职,自众志2016年成立以来雷打不动,可见其“掌握实权者”的地位。

今年6月出狱后,黄之锋随即带领众志主席林朗彦、前常委周庭,号召乱港分子围堵警察总部。在此之前,众志在林朗彦带领下的行动,被指效果欠佳、无法“发动群众”。

曾言“公投修改基本法” 有意用行动改变宪制

选举主任提问:

10月14日首次回应查问时,(黄之锋)称“自决香港前途的公投不具实际约束力”,该讲法与众志政纲不一致?

踢爆黄之锋谎言:

黄之锋及其所属的“香港众志”,连同其他泛暴派,把今年9月高等法院对周庭司法覆核DQ案作出的裁决,演绎为“只要自决公投用来表达民意、而非具法律约束力,便不违反基本法”。黄之锋的理据之一,是只有政府才能举办具宪制效力和法律约束力的民意表态。

资料显示,早在参与创立“香港众志”之前的2015年8月,黄之锋已循个人社交网站、接受访问等不同形式,公开宣称“自决始于公投法”,并扬言“以公投修改基本法”,明显视“公投”为具实际法律约束力的行动。

去年明言“自决”取态不变

在政纲“民主自决运动路线图”中,众志明确提出“争取香港设立公投法”,“主张透过具宪制效力的前途公投,由香港人共同认受香港主权和宪制”。众志政纲通篇均论述如何通过“公投”实现“自决香港前途”,而“公投”选项包括“独立”。

近日回应选举主任查问时,黄之锋不肯直接表明“自决公投”是否含“港独”选项,而是声称成为选项的条件是“拥有相当民意基础”、目前民调显示“港独”不符条件云云,但未讲明倘当选后的四年任期内,如“港独”符合条件,会否将其列为“自决公投”选项。他又称“自决公投”要在中国主权下举行,但未解释“自决公投”的结果可否为脱离中国主权。

一直代表众志对外宣传及定调政纲的黄之锋,去年10月回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谭耀宗指出“自决”有“港独”含义时,扬言众志不会改变“自决”政纲以及对“港独”、“主权”的取态。

勾外力反中乱港 明显不拥护基本法

选举主任提问:

(黄之锋)今年10月曾公开称,香港不应只是被视为中国的香港。基本法第一条订明香港是中国不可分离的部分,该讲法如何不违背“拥护基本法”的法定提名要求?

踢爆黄之锋谎言:

一直以来,黄之锋不仅鼓吹“港独”成为“自决公投”的选项,更无视“一国”主权以及中央政府按基本法履行的职权,持续以隐蔽手段煽动“港独”。

黄之锋10月14日在中环出席支持美国国会制定所谓“香港人权民主法案”的集会,扬言香港不应只是被视为中国的香港、北京管治的香港,并宣称香港应该是世界的香港、国际的香港,在自由世界前沿“抵抗极权”的香港。他在回应选举主任查问时,声称这番讲话类似政府为推广香港而建立的“亚洲国际都会”品牌形象、香港外向型经济体的定位云云。

黄不认同香港是中国一部分

赴海外寻求反华政客协助,是黄之锋勾结外力主要行动之一,包括支持美国国会通过反制中国影响力的法案。今年9月有报道指,黄之锋在德国接受访问时,强调自己只是“意识到”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而非“认同”,“香港众志”亦称“香港并非中国的香港”。

黄之锋任秘书长的众志,今年2月曾向立法会递交声明,要求终止国歌法立法程序。众志在声明中妄言,“国歌的尊严多一分,香港人的尊严就少一分”,企图在国家与香港之间制造对立。

正待立法会审议的国歌条例草案写明,国歌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国歌法在香港的本地立法程序,源于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7年11月把国家国歌法基本法附件三,即在香港实施的全国性法律。众志的讲法明显不尊重国家、违反基本法。

南区海怡西参选人还有陈家佩、林浩波。

“新生代汉奸”自爆暴乱为“自决”

“香港众志”黄之锋“新生代汉奸”形象深入民心,九月,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就香港问题举行听证会时,黄之锋曾在发言时声称,参与暴乱的人都属于同一个社群,都是为“自己的自决权奋斗”。

香港仔街坊怒骂汉奸走狗

网上昨日热传一段短片,显示黄之锋在香港仔嗌咪期间被大批市民围住狂轰是“汉奸走狗”。面对滔滔民意,黄之锋抱住大声公,斜眼望着指骂他的市民,不敢出声反击,只好“死狗”黑面。

黄之锋和现时已到美国留学的罗冠聪等人,被曝光八月时与美国驻港领事馆人员密会。

黄之锋在被追问下承认,曾与美国驻港领事交流,内容包括《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要美方不向香港警察出口装备等。

九月,黄之锋联同立法会议员朱凯廸及其助理、学联前秘书长岑敖晖赴台湾勾结民进党、“时代力量”等“台独”分子,更扬言要“台独”分子协助香港人,包括以难民法包庇、收容违法暴力者。在民进党总部,有台湾群众手持五星红旗抗议“港独”、“台独”勾结,要求黄之锋“滚回去”,表明不欢迎他,并批评“港独”是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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