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昨日在立法会《禁止蒙面规例》小组委员会上,保安局副局长区志光指出,警方有权要求在暴乱现场的记者除面罩辨识身份。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蒋丽芸建议,当局推出规例,若记者要前往示威场合採访,必须申请特製的反光衣,并遵守某些规定。
禁止蒙面规例小组委员会主席黄定光昨日上午接受电台访问时,称曾见过网上有视频拍摄暴徒冒充记者:“记者一齐有掟砖头,着衫係记者,剥衫係暴徒”。他认为,执法者若需要记者除口罩,记者必须服从,更称条例列明警方有权检查,反问:“你记者有冇特权唔合作先?”
昨日下午《禁止蒙面规例》小组委员会一开始,泛暴派议员毛孟静就要求黄定光澄清上述言论,并公开有关理据。黄定光说,毛孟静是揣测他的意思,认为自己在电台节目的说法与主持会议没有关係,因此继续召开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