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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Q“独人” 彰显法治精神

2019-10-30 04:23:55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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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记者郝寿、海芯葆报道:政府发言人表示,“民主自决”或支持“香港独立”作为“自决”前途的选项来处理香港体制等,均不符合香港特区在基本法下的宪制及法律地位,亦与国家对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牴触。拥护基本法是区议员的基本法律责任,鼓吹或推动“民主自决”或以任何形式提议“独立”者,不可能拥护基本法,因此不可能履行区议员职责。

  政府发言人指出,选举主任按相关选举法律有责任和权力决定候选人提名是否有效,政府认同及支持选举主任依《区议会条例》第34(1)(b)条DQ黄之锋的决定,选举主任的决定旨在令这次区选在符合基本法和其他适用法律下公开、公平、诚实地进行,与部分人指称的政治审查、限制言论自由或剥夺参选权无关,政府亦一直尊重及维护香港居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央视评论指出,黄之锋不获参选资格彰显法治精神。

  对於黄之锋被DQ会否令区选混乱,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表示,特区政府很有决心,亦会尽一切努力,确保区议会选举顺利进行。

  他又指出,现时暴乱持续,部分候选人受到恐吓或袭击,很多人觉得选举公平性受影响,整个社会都要重视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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