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新闻 > 港闻 > 正文

妍之有理/割人头的纪录者/屈颖妍

2019-11-04 04:23:24大公报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香港有一个空隙,反对派很懂得用、也用得尽,那是一条大大的法律罅,掌控它不单可以多了一批助攻手,更可以成为致命的狙击武器。它的名字叫“传媒”,拥有的力量叫“第四权”。

  “第四权”是指行政、立法、司法以外的第四种制衡力量,如同一切权力,运用得宜,第四权会是很好的社会监察器;若滥用、或运用失当,这权力就会变成一种恐怖特权,甚至致命武器。

  今日香港正正在示範第四权失控后,记者原来可以变成拿着相机的恐怖分子。

  我没有夸张,今日好多暴动现场的记者,他们的行为基本上已跟恐怖分子无异。伊斯兰国的割人头片大家该看过吧?片段中有人活生生割人头,有人现场直播拍纪录片,你一定会认为下手那个是恐怖分子,但拍片那个呢,也是恐怖分子吧?

  有一些杀手是站在台前,有一些杀手是藏在背后,没有拍摄、剪辑、传播斩人头片那班恐怖分子,只靠镜头前一个刀手,就能成就闻风丧胆的伊斯兰国恐怖主义吗?

  五个月了,我们看太多“私了”片段,不,我们不应再跟从暴徒语言,我希望大家以后称之为“私刑”,不是“私了”。

  这些私刑背后,如果没有镜头做助燃剂,会一宗又一宗,没完没了,愈打愈暴力,前天甚至把无辜市民暴打完,再脱下衫裤底裤羞辱吗?

  这麼多私刑视频,大家可有听过围拍的记者说一句“好了,停手,别再打”?可有见过镜头不是对着受害人而是对準施暴暴徒?我们明白这种举动很危险,但如果所有现场的真记者都是这样行动,一齐把镜头对準暴徒,他们能这麼嚣张吗?如果暴徒一棍打下来,那不就是彻头彻尾的打压新闻自由、打击公众知情权吗?

  1994年普立兹新闻摄影奖得主凯文卡特(Kevin Carter)的得奖作品,是苏丹大饑荒的一幕,照片是一个皮包骨小女孩濒死般趴在地上,而她背后却站了一隻準备攻击猎食的秃鹰。

  这照片让凯文拿了国际知名的新闻奖,却换来世人质疑:为什麼你看到此情景,第一时间竟是举机拍照,而不是立即抱起小女孩?这女孩最后给秃鹰吃掉了吗?你於心何忍?你的良知哪裏去了?……

  凯文得奖后两个月的一个晚上,开车到南非约翰内斯堡一个小时候常去玩的地方,在车内以汽车废气自杀,结束了33岁的年轻生命,他死前留下一张字条:“我被鲜明的杀戮、尸体、愤怒、痛苦、饥饿、受伤的儿童、快乐疯子的记忆纠缠不休……真的,真的对不起大家,生活的痛苦远远超过了欢乐的程度。”

  今日看到满街暴力纪录者,他们也许跟拍摄割人头恐怖分子一样冷酷,也许跟凯文一样其实内心淌血,黄背心下,忽然觉得,“记者”二字,已成了一种人性的污辱。

   (原文刊登於HKG报)

相关内容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