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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镜\廿三条立法 止暴制乱之本\蔡树文

2019-11-11 04:23:1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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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持续五个月的暴乱,特区政府在《紧急法》之下,推出《禁蒙面法》止暴制乱。然而,暴乱至今仍未得到遏止,暴徒变本加厉,不断将暴力升级。暴乱已成为“风土”病;警察疲於奔命止暴。接下来,该怎麼办?

  乱港派声称暴乱背后无“大台”。现实是,他们透过网络指挥各地区的暴乱活动,分工明细,有专职“天文台”向暴徒通报警察动向;有专车运送汽油弹等物资;有人在现场指挥暴徒布阵进退;有专职人员向在第一线衝击的人派钱;有专人设计暴乱路线。这一切,没有“大台”指挥,你信吗?

  警察现已拘捕逾3000个前线暴徒,但却没有任何幕后黑手落网,乱港分子的通讯联繫依然畅通无阻。究其原因,乱港分子知道如何在现行法律之下策劃暴乱。要真正止暴制乱,必须从源头入手。特区政府就基本法廿三条本地立法,是唯一治本之道。

  然而,香港某些人面对这大是大非问题,畏首畏尾。

  香港今日的乱局,正是没有就国家安全本地立法的结果。有人以为当前局势并不适宜立法,然而,乱局在没有廿三条立法的情况下,必然会无日无之。长痛不如短痛,廿三条必须尽快通过,否则,乱港分子鼓吹的“揽炒”就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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