谬论:按基本法第十四条及驻军法第十四条,驻军维持社会治安应先由特区政府向中央政府请求。
谭耀宗:驻军在军营外清路障是自愿行为,当时身穿便装、不持武器,与维护社会治安是两个概念,完全符合基本法及驻军法。
谬论:按驻军法,驻军进行军事活动,涉及公众利益的,应事先通报特区政府。
谭惠珠:驻军清路障并非军事活动,驻军可出营做义工。驻军法第十六(四)条规定,驻军应履行的义务包括爱护香港特区公共财产和香港居民及其他人的私有财产,驻军清路障履行了这一义务。
谬论:驻军自发清路障是开坏先例,以后可随意在军营外行动。
李家超:回归后驻军多次参与公益活动,特区政府对驻军多年来默默耕耘表示由衷感谢,而若阻止驻军做义工,是匪夷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