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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在旁挑衅夫妇提讯

2019-11-21 04:23:26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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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记者冯锡雄报道:纵火烧活人的蒙面兇徒仍逍遥法外,一对夫妇案发当日涉嫌在旁边叫嚣和作出挑衅,各被控一项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罪,案件押后至明年1月29日再讯,两人获准以1000元保释,禁足案发的行人天桥。

  男被告邝耀文(39岁),女被告陈海云(33岁),两人报称任职文员,同被控於上周一(11日)在马鞍山公园连接马鞍山广场的行人天桥,於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的行动,即以挑衅性语言叫嚣及挑衅他人,破坏社会安宁,暂时毋须答辩。两被告获准以1000元保释外出,每周须向警署报到一次,禁足案发的行人天桥,但没有离境限制,两人昨出入东区裁判法院时,均戴上口罩。

  官准隐去伤者姓名

  控方透露,警方已查询附近的闭路电视片段,调查方向包括寻找更多涉案相关片段和证人。控方表示,案件源於近期社会事件,性质敏感,若公开受伤事主身份,会影响其人身安全,申请将事主匿名,不过辩方反对,认为法院必须平衡事主私隐及公众的知情权。裁判官质问辩方:“公众知情权关你什麼事?”最后批准控方的匿名申请。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的罪名,一旦罪成,最高刑罚罚款5000元及监禁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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