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记者段远峰报道:保安局昨日(27日)书面回覆立法会,透露警方自六月起在不同暴乱事件中拘捕4319人,其中644人已进入司法程序。
李家超:交通警开枪防抢枪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在立法会大会上回应日前一名交通警在西湾河果断开枪制止抢枪暴徒事件,强调当日开枪合理及合法。
李家超指,事发该名交通警并非防暴警察,没有配备全套防暴装备,而当时暴徒趋向警员并发生激烈纠缠,有人从中尝试接触其佩枪,因此考虑到被抢去佩枪会对公众造成构成一定风险,故开一枪击中有关男子。
李家超续指,案件现正积极调查中,警方经初步调查后认为开枪是合法、合理。他又表示警方已在事件发生当日在记者会上播放肇事片段,公众可就事件自行判断,同时促请部分立法会议员要公平、公正审视事实,不要自我揣测。
社工无特权在暴乱现场调停
此外,连月暴乱以来有社工被警方以涉嫌参与非法集结、暴动等罪名拘捕。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强调,在现行法律框架中并没有赋予社工特权在暴动或武力衝突中执行工作。
罗致光指出,社工工作不包括到衝突现场进行调停,又举例指一些涉及年轻人的帮派争鬥中,外展社工不会阻止两个帮派打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