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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门暴乱涉烧国旗 侍应再加控罪

2019-11-28 04:23:28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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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多名暴徒今年九月在屯门大会堂外拆下国旗焚烧,警方事后拘捕其中一名涉嫌参与烧国旗的21岁男侍应,控以一项侮辱国旗罪。案件昨在屯门法院再讯,控方指他同日涉於背囊内藏有可作非法用途使用的士巴拿、火枪及白电油等,故加控一项罪名。

  控方昨向被告邓智乐加控一项“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并意图作非法用途使用罪”,即指他於今年9月21日在元朗凤琴街管有一个士巴拿、七条六角匙、一对手套、一支火枪、一个口罩及一个金属罐装有白电油,意图作非法用途使用。邓智乐另原被控的侮辱国旗罪,指他於同日在屯门大会堂外,与不知名的人焚烧、践踏和撕毁国旗。

  控方指本案已调查完毕,準备就绪让邓智乐回答认不认罪,辩方则要求本案再次押后,先向邓给予法律意见。张洁宜署理主任裁判官批准辩方申请,将本案押后至明年1月9日让邓答辩,但如果他决定不认罪,届时聆讯将一併进行审前覆核,以节省法庭时间。邓智乐续准以5000元现金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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