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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浩天涉袭警及非法集结 申撤宵禁被拒

2019-12-05 04:23:3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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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陈浩天被起诉袭警罪外,亦牵涉另一宗涉嫌藏有武器事件,正被警方调查

【大公报讯】被取缔的“香港民族党”前召集人陈浩天,涉嫌于7月13日在上水新运路及智昌路交界,在四名便装警被超过十名滋事者尾随包围时,从后推一名警署警长的头盔,其他人趁机用不同武器袭击该事主及同袍约20分钟。陈浩天其后被起诉两罪,他昨到粉岭法院再应讯时,申请保释期间不守宵禁,裁判官质疑宵禁对他没有很大不便,拒绝其申请。

被告陈浩天(29岁)被控非法集结及袭警两罪,控方昨准备好让他向法庭回答认不认罪,但辩方要求押后答辩,以便研究本案证据。署理主任裁判官苏文隆批准押后,但问到辩方若不认罪,预料需花多少时间抗辩,辩方则形容案情“复杂”,难以预计。

法庭上次已批准过陈浩天于9月底至10月初的两段时间离港,辩方昨另申请撤销陈浩天保释期间的宵禁令,称陈现职“自由工作者”,每晚凌晨12时至早上6时守宵禁对其工作有影响。苏官反问:“如果继续执行,对佢有几大不便?”辩方却未能具体回答。

苏官考虑陈浩天除了面对本案,另亦牵涉一宗涉嫌藏有武器事件正被警方调查,最终拒绝其更改保释条件申请。陈继续以不准离境等原有条件,保释至明年1月29日再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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