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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派提首宗区选选举呈请

2019-12-11 04:23:2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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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郑强峰在上月区选虽以381票之差败给洪骏轩,落区谢票时仍收到许多街坊鼓励与赞赏

今届区议会选举后出现首宗选举呈请。观塘翠屏选区的落选人郑强峰日前入禀高等法院,指出当选人、民主党洪骏轩所派的宣传单张上,抹黑郑强峰假扮无政党背景的独立候选人,又夸大自己在区内的贡献。郑强峰认为,洪骏轩涉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要求法庭宣布洪骏轩的当选无效。\大公报记者 陈瑞秋

从未自称无政党背景

呈请人郑强峰为该区现任区议员,他在上月的区议会选举中,以381票之差败给洪骏轩。入禀状指出,洪的竞选传单上有呈请人的照片,虽然呈请人的眼睛及名字被删去,但郑强峰辨认出照片是他本年初的地区贺年活动时拍下,该相片亦有在Facebook专页上发放。而传单上提到:“慎防假独立,背弃民意保皇党”、“报称独立”,有关字句不实或存在误导成分。

郑强峰表示,他已申报与公屋联会有政治联系,而组织内大部分都是建制派背景人士,故公屋联会明显是建制团体。他亦在部分出版物印有“创建力量”的标志,并无声称是独立及没有政治取向。洪骏轩在传单中抹黑郑强峰的诚信,导致选民怀疑他的政治背景。

另外,洪骏轩在10月28日派发另一选举单张,声称“成功争取路政署重铺翠屏行人路地砖,解决路面不平问题”,以及“成功争取秀茂坪纪念公园电梯加建分段出口”。郑强峰表示,洪骏轩未曾参与以上项目,正在2017至2019年在香港中文大学读书,无可能参与制订电梯项目,两项政绩都是他跟其他两名区议员争取的成果。

郑强峰认为,洪骏轩以上行为涉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26条,即发布关于候选人的虚假或具误导性的陈述的非法行为,以及涉违反《区议会条例》第49条,即在选举作出舞弊或非法行为,要求法庭宣布洪的当选议席无效。

洪骏轩曾两度被捕

而洪骏轩10月1日及11月11日分别以“普通袭击”及“公众地方行为不检”被捕,两案至今仍未提堂,须于本月30日再次报到。他说若月尾报到时警方无提检控,会考虑“踢保”。

今届区选在暴乱中进行,有关选举不公的投诉急升。截至上月25日十时半,选举管理委员会共收到7460宗选举投诉,当中约2000宗涉及投票安排,约1200宗涉及选举广告,约500宗涉及拉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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