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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暴派”包庇 陈淑莊邵家臻得保议席

2019-12-12 04:23:35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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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记者段远峰报道:参与违法“佔中”的陈淑莊和邵家臻因参与违法“佔中”而被判刑超过一个月,立法会昨日讨论解除二人议员职务,惟在“泛暴派”的包庇下,两项议案最终被否决,其议员席位亦得以保留。建制派痛斥两人知法犯法,无视法治,根本没有资格当立法会议员,又痛斥包庇他们的“泛暴派”只问立场,不问道德标準。

  黄定光斥知法犯法其身不正

  参与违法“佔中”的陈淑莊和邵家臻早前被裁定“煽惑他人犯公众妨扰罪”及“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罪”,邵家臻被判囚8个月,今年10月已刑满出狱,而陈淑莊则被判囚8个月、缓刑两年,无需入狱。民建联黄定光及工联会黄国健根据《议事规则》第49B(1)条,分别动议解除邵家臻和陈淑莊的议员职务。

  黄定光表示,陈淑莊在2014年9月27日煽动他人到金鐘及中环一带进行佔领,行为意图恶劣,知法犯法,无视法治,严重影响立法会尊严及诚信,痛批她“其身不正,何以正人”。他认为,立法会议员享有宪制权力,公众认为立法会议员达到基本要求,如尊重法治及遵守法例等,故未能符合者应被免职,而立法会作为维护法治的机关便应透过议案向社会发出清晰讯息。

  黄国健表示,过去多年有议员因违法而被取消议席,故立法会应以相同準则处理邵家臻的情况。他直指邵家臻为当年违法“佔中”的骨幹成员,又提及他多次在公开场合表示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因此革除他议员职务是“情、理、法”兼备。

  多名建制派议员会上痛批包庇他们二人的“泛暴派”。工联会郭伟强表示,自己曾收到查询指为何二人仍未被革除议员职务,又指香港社会已去到“有理说不清”的境地。他续指,动议需要全体议员三分之二的投票才能通过,惟门槛相当高,正正就是有“泛暴派”议员只问立场,不问道德标準下才能令议案不能通过。

  民建联陈恒镔则表示,“食饭要找数,犯法要坐监,呢个係天经地义”。他又认为,若立法会对议员被判刑没有任何表示,可能会令外界解读为立法会议员可公然违法。

  两项议案最终在“泛暴派”议员的包庇下,最终未能得到在席三分之二议员赞成,主席梁君彦宣布两项议案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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