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乱持续逾半年,严重打乱本港航运业秩序,暴徒堵塞机场和公路,导致多间航空公司要缩班、改期,甚至合併航班等。乘客遇上航班延误或取消时又有何保障?消费者委员会检视多间航空公司的有关条款,发现全部暗藏“魔鬼细节”,大部分列明“机票上的航班时间并不构成合约一部分”,其余更註明公司有权临时更改。调查亦发现多达十六间的客户服务员,未能讲解遇延误或取消时的安排与赔偿细节。消委会质疑航空公司赔偿政策透明度低,促请业界改善。\大公报记者 方学明(文) 摄影组(图)
消委会共检视了二十间航空公司,属不同地区载客量较高公司,当中十间属亚洲的航空公司,包括“国泰航空”、“香港航空”、“新加坡航空”及“中华航空”等;四间属欧洲,包括“法国航空”及“英国航空”等;两间北美洲;两间中东;澳洲与非洲各一间。消委会是透过网站及热线查询,审视各公司有关航班延误或取消安排,包括补救措施、等候机位支援、赔偿责任及退票安排等。
消委会发现,欧美的航空公司疑受当地法例规範,对乘客遇到航班延误的赔偿与安排时,会较亚洲航空公司为佳。
九公司改时间可不通知乘客
另外,有十六间航空公司在条款上列明,机票上航班时间不构成合约的一部分,即航空公司有需要时可以临时更改;余下四间更註明有权随时更改航班时间;其中,有六间条款上註明可在没预先通知下更改航班安排,三间没列明会否在更改航班后通知乘客,换言之在该九间航空公司购买机票的乘客,有可能在没收到任何通知下,被更改航班时间。消委会直指情况不理想,呼籲乘客出发前必须查询确认航班时间。
至於出现航班延误或取消的补救方法,大致包括由航空公司安排改乘其他航班、改日子到相同目的地,以及在不满意航空公司安排下,选择退款。不过,有六间航空公司列明只在公司可控情况下出现延误,如航班调配或机件故障等,才获退款安排。即使退款,有四间可能以帐户结余方式退款,即乘客以机票退回款项,只用於购买其他航班的机票,而不同公司会就帐户结余设使用期限,部分只有90天,逾期作废。
取消航班退款 逼限期前消费
陈小姐今年八月透过航空公司网站购买九月底由香港飞芝加哥的直航来回机票,出发前两天,她预办登机手续,始知航班由直航被改为要转机;其后翻查资料,得知直飞航线在她购票几天后停航,质疑航空公司有误导之嫌,於是向消委会投诉,经调停后获300美元旅遊礼券补偿。
黄小姐原本购买九月来回香港至沙巴的机票,但六月收到电邮指航班取消,机票全额以帐户结余形式存放在航空公司为她开设的户口内,有效期90日,逾期没收。黄小姐多次要求航空公司“真金白银”退款不果,当结余即将到期前,她向消委会求助,十天后收到退款。
消委会宣传及社区关係小组主席陈锦荣指出,不少航空公司在更改乘客航班后,不会主动通知,乘客往往“被转都唔知”,退款安排亦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