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18岁大专生今年10月在港铁何文田站对出天桥,用喷漆在地面喷上“罢搭”等字,有正义市民发现后报警,将大专生当场拘捕。大专生昨在九龙城法院承认一项刑事毁坏罪,请求以罚款了事,裁判官认为案情不轻,拒绝其请求。
18岁被告麦卓宏被控於10月26日在何文田站A出口外的行人天桥,无合法辩解而损坏属於路政署的行人天桥地面。案情指,有途人於当晚约11时,发现麦蒙面在该天桥喷字,暗中报警。麦在警诫下招认:“係呀,对唔住,我用喷漆喺天桥写咗几隻字。”辩方求情指,麦卓宏只在进行“文宣”工作,事发现场附近一带并无暴力衝突。辩方呈上麦的中学及大专老师所撰求情信,形容他是“好学生”,辩方恳求法庭轻判罚款。
然而,署理主任裁判官严舜仪当场拒绝,明言本案“绝对不适合以罚款处理”,决定先索取麦的背景报告和感化官报告作参考,批准麦保释至明年1月17日接受判刑,其间须守宵禁,但除夕夜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