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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暴区议员唱“独歌”违参选声明 建制派离场抗议

2020-01-08 04:23:20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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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葵青泛暴派区议员公然在会上站立唱“港独”歌,或已违反拥护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区的声明

泛暴派骑劫区议会播“独”!葵青泛暴派区议员昨日公然在会上站立唱“港独”歌《愿荣光归香港》,有建制派要求葵青区议会主席、民主党单仲偕处理,但他没有理会,建制派于是离场抗议。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质疑,唱出此歌的区议员有可能违反拥护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区的声明。\大公报记者 海芯葆

葵青区议会昨日召开首次会议,过气的民主党员单仲偕和张文龙分别出任正、副主席。不过,葵青传承蔡雅文动议一项口头质询,又称“唱出来比较好”,于是一众泛暴派议员站立唱“独歌”《愿荣光归香港》。建制派区议员,包括民建联郭芙蓉、卢婉婷、梁嘉铭、实政圆桌徐晓杰等看不过眼,要求主席立即处理,停止唱“独歌”的行为。他们强调主席应该公平处理,不能偏帮,又称“唱歌都得,下次开会跳舞、打麻雀都得啦!”但单仲偕一于懒理,任由泛暴派唱“独歌”,建制派于是离席抗议。

违反拥护基本法声明

梁美芬质疑唱出此歌的区议员有可能违反拥护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区的声明。她指出,很多人认为这首歌的歌词内容挑战“一国两制”,即使歌词字眼并不露骨,但令人认为唱出此歌的人不愿接受基本法及“一国两制”。区议员加入区议会,即是建制一部分,区议员应该尊重大众对区议会的期望,批评歌唱此曲的区议员做法过分。梁美芬又称,各区区议会主席不应纵容这种做法,而是要尊重过去的原则,不应把区议会变成宣传政治的平台。她反问,泛暴派是否可以利用区议会平台唱出喜爱的歌曲。

区议会确认书的规定写明,根据《选举管理委员会(选举程序)(区议会)规例》(第541F章)第104条,任何人在与选举有关的文件中作出他明知在要项上属虚假的陈述,或任何人罔顾后果地在该等文件中作出在要项上不正确的陈述,或任何人明知而在该等文件中遗漏任何要项,均属犯罪。可处罚5000元和监禁6个月。

不遵守议事规则

郭芙蓉在facebook发帖,批评单仲偕偏帮“自己友”做政治骚,完全违反议事规则。根据区议会文件,此次会议只有选正副主席的议程,但单仲偕除了任由议员大声唱歌外,更任由议员提出即时讨论议题,完全不需要遵守议事规则,担心今次破坏规则会造成先例。她说,建制派离场是要表达不满,希望与会者日后秉持民生优先的态度,为民生做事。郭芙蓉认为,香港实行“一国两制”,区议会是特区下的谘询架构,不应该被“港独”骑劫作为做骚平台。她对于泛暴派的做法感失望及遗憾,“所以离场抗议,强烈表达不满是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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