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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政协委员倡深港珠澳在珠江口外岛建垃圾处理基地

2020-01-10 10:40:56大公网 作者:李昌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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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区深圳政协委员江展威提倡深港珠澳在珠江口外岛建垃圾处理基地 图为深圳市领导与港澳委员座谈 记者 李昌鸿 摄

随着城市快速发展和人口大量积聚,巨量垃圾成为困扰大湾区城市深圳、香港、澳门和珠海发展的头疼问题。日前在深圳举行的政协会议上,港区深圳政协委员、深圳长江家具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江展威提交的政协提案建议,在珠江口无人居住的外岛选址,深港珠澳共同垃圾处理利大于弊,应尽快部署落实。

江展威表示,深圳市目前的垃圾处理能力还不能完全满足实际需要。据市城管局、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介绍,截至2018年,深圳市日均生活垃圾由1979年的7.5吨增长到近2万吨,年递增率4.6%,后十年更是年增长6%。目前日处理生活垃圾13065吨,其中焚烧发电7125吨、填埋5940吨,尽管取得了巨大成绩,但仍有缺口,如果加上预计今年建成的东部环保电厂、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妈湾城市能源生态园的新增垃圾处理能力共10300吨/天,基本能够满足当前需求。按照目前深圳市生活垃圾的增长速度,如果没有大型的垃圾处理设施投入使用,过不了几年深圳市生活垃圾的处理能力将捉襟见肘。

他称,深圳市土地面积1953平方公里,面积狭小,再难以建设大型垃圾处理设施,在珠江口无人居住的外岛选址,深港珠澳共同垃圾处理不仅可以减轻深圳市垃圾处理压力,同时无疑也是拓展深圳市发展空间的一种形式。

此举有利于垃圾集中处理,提高处理效率与效果,减少垃圾处理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因为珠江口外岛与大陆有一定距离,垃圾处理对周边造成的影响较低。同时由于无人居住,征地拆迁阻力较小,成本较低。在珠江口无人居住的外岛建设深港珠澳共同处理垃圾装置不仅涉及不同地区土地、资金、政策问题,还关乎“一国两制”的制度框架,除了深港珠澳四地政府加强沟通解决这方面问题以外,还可以借助粤港澳大湾区机制协调解决。

他建议由深港珠澳四地根据第三方专业机构测算的各自垃圾处理量确定投资额与各方出资比例,组建合资公司,四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盈亏。在组建和运营过程中,对超过四地政府行政管辖范围的事务通过粤港澳大湾区机制协调解决。

责任编辑:丁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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