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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港寻亲 红会协助时限定18月

2020-01-17 04:28:28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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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秀文透过红十字会寻亲已近14个月,惜仍未与生母团圆

  香港红十字会自1951年起提供寻人服务,截至2019年11月30日,累积接获31828宗寻亲求助个案,每年接获约220宗求助及530宗电话查询,服务成功寻亲比率约35%。寻人个案期限分为本港与海外,本港寻人为时18个月,海外寻人可达30个月。以廖秀文寻找生母的个案为例,她於2018年11月22日向红十字会寻人服务求助,至今已近14个月,距离期限届满可能只余四个月。

  寻亲受理个案需同时符合四项条件,包括:因天灾或战祸而失去联络,若由其他特殊原因引致的分离个案,将根据人道原则作个别考虑;申请人与被寻者必须为直系亲属关係,包括父母、子女、兄弟姊妹、夫妇等;申请人或被寻者其中一方必须现居於香港;申请人必须提供被寻者的基本资料,包括姓名、年龄、最后联络地址及失散原因和过程。

  红十字会受理个案后,首先会核对该会的资料库。若资料库无纪录,该会翻查香港电话簿,逐一致电与被寻者姓名相同的人,核对资料。若有被寻者在香港的最后通讯地址,该会人员上门查访,寻找线索,另外会透过网页及报章刊登寻人启事。

  若都不成功,红十字会邀请寻亲者接受传媒访问。该会并发信予政府部门及私人机构,请求协助翻查资料并代转寻人讯息予被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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