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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诺轩涉大声公袭警 控方:神情兇狠似发癫

2020-01-23 04:23:34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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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被告区诺轩被主控指案发当日神情兇狠,好似发了癫

  【大公报讯】泛暴派区诺轩去年七月在旺角暴乱期间,涉推撞警盾及用“大声公”令高振邦警司的听力受损一案昨日续审。控方结案陈词指区阻挠警方清理堵路,批评“议员无特权,唔係大晒”;并斥区的行为“兇狠”、“好似发咗癫”,反问:“如果所有人都可以敲打警员盾牌,警方点样止暴制乱?”案件押后至2月27日裁决。

  主控官陈文慧作结案陈词指,本案的主要争议点在於被告区诺轩(32岁)在去年7月8日凌晨时分的涉案行为,是否构成袭警。主控指高振邦等两名受袭警员作供诚实可靠,而且现场片段“无花无假”,显示区诺轩确曾用力敲打警员长盾,及以“大声公”近距离向着高振邦爆粗辱骂。

  主控续指,证供显示区诺轩当晚大力“锄”落涉案持盾警员的长盾,显然使用了非法武力,形容区当时“神情兇狠、直头好似发咗癫咁”,更令该警员受惊。主控认为区袭警的动作难以辩解,揶揄道:“唔通係做紧戏呀?抑或係搞吓笑呀?”至於区诺轩不理会高振邦三番四次警告,仍用大声公在其耳旁“嗌咪”,亦明显是蓄意袭击。

  向警员多番提无理要求

  据案情指,当晚现场有“示威者”堵路,警方遂到场清场及协助清理路障。主控指现场警员“绝对係尽忠职守,克制执行职务,佢哋捱更抵夜,为咗令市民第日有道路可以使用,第二日可以返工、返学、生活”。反观区诺轩和谭文豪却向警员多番提出无理要求,包括要求警员“停止职务”,主控指两人当时是议员身份,却持续不合作,反问:“点解可以讲啲咁嘅嘢?”主控认为,若警方执行职务期间遇到不合作,“梗係使用适当武力推进”,否则若任何人都可敲打警方防线的盾牌,反问:“咁点可以止暴制乱、维持治安呀?”

  辩方陈词则称,区诺轩手持的大声公大部分时间皆朝向天发声,不排除只因“跣落嚟”,大声公才会向着高振邦,并非刻意。辩方又辩称,警方推进时令现场混乱,区只想“提醒”警员有危险,才会敲打警盾“吸引警员注意”。梁嘉琪裁判官听毕控辩双方陈词后,押后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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