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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管有冒牌HPV针 加维董事及医生保释候讯

2020-01-23 04:23:35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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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加维医务及疫苗中心曾被搜出逾百盒怀疑冒牌HPV疫苗

  【大公报讯】《大公报》去年独家揭发“水货九价子宫颈癌(HPV)疫苗”流入香港事件,成为本港及内地网上关注热点话题。其后海关接连採取行动打击假疫苗,突击搜查位於尖沙咀宝勒巷的加维医务及疫苗中心,揭发涉嫌管有及出售伪造商标的HPV疫苗,起诉该疫苗中心一名公司董事及一名医生。

  《大公报》去年独家揭发

  涉案两名被告分别为36岁女董事黄惠诗,以及55岁男医生骆毅生,各被控两项“为售卖或任何商业或製造用途而管有应用伪造商标的货品”罪,案件昨在九龙城法院提堂。

  控方指称,黄惠诗身为加维医务及疫苗中心有限公司的董事,在其同意或纵容、或是因其疏忽,使该公司於去年5月31日及7月12日在宝勒巷万事昌广场一单位,分别管有6盒及148盒“加卫苗9”,该等货品均应用了伪造商标,即“MSD”(美国默沙东藥厂的防伪标志)。

  骆毅生则涉嫌去年5月31日,在同一地点为售卖或任何商业用途而管有6盒“加卫苗9”,以及同年8月21日在旺角新世纪广场2期一单位,管有1盒已使用的“加卫苗9”,该等货品均应用伪造商标“MSD”。

  两被告暂毋须答辩,案件押后至4月15日再讯,以让控方作进一步调查及索取法律意见,其间被告获准保释。

  据了解,卫生署早前接获投诉,指有医务中心使用怀疑有问题人类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又称子宫颈癌疫苗),於是与海关进行联合调查,并於去年7月12日联合突击搜查位於尖沙咀的加维医务及疫苗中心,检获涉案冒牌疫苗。其后,卫生署公布从加维医务及疫苗中心检获的怀疑冒牌HPV疫苗,化验显示样本中不含HPV疫苗成分。

  根据《商品说明条例》,任何人销售或为售卖用途而管有冒牌物品,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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