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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袭警判罚款 法律界称无阻吓性

2020-02-16 04:23:2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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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记者高仁报道:一名19岁男子去年七月在沙田用雨伞袭警,被捕后毫无悔意,他更涉及之后的《环球时报》记者付国豪在机场遇袭案,但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仅被判罚款两千元。署理主任裁判官高伟雄称,监禁应留给严重的案件。前日一名29岁机械技工被控一项製造爆炸品罪,亦获准保释。有法律界人士直言,有关判决毫无阻吓性。

  去年7月14日沙田暴乱中,19岁青年赖云龙在新城市广场以雨伞袭击警员胸口,当场被捕。他早前承认控罪,感化官报告显示他认为自己行为正确,重来一次仍会照做,不见有悔意。

  高伟雄判刑时称,案发只是一刹那的事,涉案警察没有受伤,被告使用武力程度低,在考虑所有因素后,认为监禁应留给严重的案件,判被告罚款2000元。由於被告涉及八月环球时报记者在机场遇袭案,须继续还押看管。

  製爆炸品案被告竟准保释

  本身是律师的全国政协委员简松年表示,法官的判刑原则是要令犯案人士得到深刻教训而不再重犯,同时要在社会上起阻吓力,但沙田袭警案在无悔意的情况下只罚两千元,简直不可思议,“如果有悔意是不是还要奖励他一千元啊!”他强调,案中袭警者有明确伤害警察的意图,警察没受伤只是因为“好彩”,并不能淡化施袭者的目的性,而就袭警罪而言,一般最低亦要判监一个月。

  另外,前日被控一项製造爆炸品罪的29岁机械技工黄伟然向法庭申请保释。案情指出,警方上月在上水吴屋村捣破一个製作爆炸品的实验室,事件中一家三口连外傭被捕,身为男户主的黄伟然被指藏有烈性炸藥DNT,被控一项管有爆炸品罪。他早前保释被拒,前日再到高等法院申请保释,法官黄崇厚听罢陈辞后批准保释,准以六十万元担保金及三人共十五万元人事担保外出,但须让警方24小时监控。

  简松年认为,被告的行为相当危险,可能引起多人受伤,批准保释等同将危险的炸弹埋入社区,即使他被监控,仍有办法通过其他方式教人製造炸弹。他希望法官能作出有阻吓性的判决,否则等同纵容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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