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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署已发408警告信 定罪可囚半年

2020-03-25 04:24:0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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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记者黄庆辉报道:因应新冠肺炎确诊个案持续上升,政府自本月19日起规定入境人士须接受家居检疫14天,并戴上监察电子手带。不过,措施实施至今,市民擅离居所个案爆不停,政府多次重申擅离检疫地点属刑事罪行,可被监禁六个月及罚款25000元,呼籲检疫人士切勿以身试法。卫生署最新数字显示,署方至今发出408封警告信。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昨日在出席行政会议前重申,会尽快成立举报热线,让市民举报违反检疫令的人。卫生防护中心传染病处主任张竹君表示,若违家居检疫令外出,有可能面临被罚款、入狱的惩罚。卫生署至今发出408封警告信。

  据了解,警方执法行动中发现36人擅离家居,将发出通缉令,搜寻他们的下落。此外,执法部门通过电子监察系统突击检查,发现另外五人曾擅离居所,当中两人更除去或剪断监察手带。上述五人被警方截获送往检疫中心。卫生署亦已联同警方调查及蒐证,交由律政司考虑提出检控。

  特区政府强烈谴责任何意图违反检疫令的人,批评这些人的行为极不负责任,严重影响公共卫生及他人健康,增加社区传播的风险,当局绝不容忍,必定严肃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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