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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政府派员记录行踪侵私隐 许智峯上诉被驳回

2020-03-26 04:23:32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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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记者龚学鸣报道:2018年因强抢保安局女行政主任手提电话,被裁定普通袭击等罪名的民主党立法会议员许智峯(图),向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投诉政府长期在立法会大楼记录议员行踪,行为涉违反《私隐条例》。公署早前已表明,政府人员在立法会大楼执行通传应变职务不涉及违反《私隐条例》规定,故不继续处理,许智峯其后提出上诉,惟上诉再被行政上诉委员会驳回。

  记录议员行踪合乎公众利益

  私隐公署昨日发表声明,指行政上诉委员会前日(24日)颁下判词,裁定许智峯在上诉中提出的六项理据均被驳回。委员会认为,政府记录议员行踪关乎合法的目的及合乎公众利益,而立法会议员亦应预计自己在立法会大楼内公众地方的行为会被记录。

  委员会亦确认私隐专员当时不继续处理许智峯投诉的决定,包括政府执行通传应变职务时,并无违反就收集个人资料与其目的之相关性和没有超乎适度,确认其收集资料的合法性和公平性,与其保留、使用等均合乎相关的资料保障原则。

  许智峯前年在立法会大楼内强抢一名保安局女行政主任手提电话,被裁定不诚实取用电脑、普通袭击及阻碍公职人员执行公务三罪罪成,判处240小时社会服务令及罚款共3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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