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新闻 > 港闻 > 正文

利用“一国两制”优势 发挥香港所长

2020-03-27 04:23:38大公报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大公报讯】记者莊恭诚报道:关乎国家安全的基本法第23条立法,至今未解决。谭耀宗表示,草委会当时觉得该条文有必要,因为“一国两制”下的特区具高度自治,而香港又是国际城市,必须有法律保障“一国”大前提,防止外国政治力量渗透或利用香港颠覆中央、分裂国家、煽动叛乱、窃取国家机密等,归根究柢就是要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

  经本地立法敲定细节

  对於回归前已存在的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之“叛逆罪”等,谭耀宗认为,如今时代背景不同,部分罪行或仍可适用,但不完美,因此基本法要求回归后的特区就基本法23条自行立法,以保障国家安全。

  谭耀宗强调,按基本法条文,特区有责任自行立法保障国家安全,基本法不仅订出大原则,更责成特区经本地立法敲定细节,“不是‘可以’,而是‘应该’”。他表示,虽然没有明确的时间表,但立法责任始终存在,希望不久的将来能解决这一问题。

  回顾2003年23条立法失败的原因,谭耀宗认为,当时香港经济环境欠佳,部分别有用心的政党趁机製造疑虑、误导大众,最终令立法工作停顿,而根本问题是市民不熟悉国家宪法和基本法。

  他总结说,实践“一国两制”的过程中要很小心,要让香港社会明白国家真心希望“一国两制”成功的诚意,而香港除了严格按国家宪法和基本法办事,也要利用好“一国两制”发挥自身长处,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发展规劃中把握机遇,而非自我设限。

相关内容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