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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华健:香港高度自治源于“一国两制”

2020-04-02 04:23:2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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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冯华健表示,中国是单一制法律体系国家,香港的高度自治权由中央授予\大公报记者摄

“在基本法的构思当中,香港的高度自治源于‘一国两制’。”原基本法谘询委员会委员、全国政协委员、资深大律师冯华健接受《大公报》专访时表示,中国是单一制法律体系国家,香港的高度自治权由中央授予。他批评叫嚣“港独”的激进分子不了解香港的定位和优势,强调香港不存在任何“独立”的空间。\大公报记者 文轩

1985年12月,为收集香港各界对基本法的意见,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谘询委员会在香港成立,获委任的180名成员来自香港各个界别,包括商界、劳工、政界、专业界、宗教、公务员、小贩、教师、学生等,冯华健则是专业界的代表之一。

设立谘委会吸纳不同意见

“设立谘委会的目的,就是吸纳不同的意见,让整个起草过程民主化,同时也吸纳外国经验和知识。”冯华健以高度自治要采取何种模式为例,他说当时考虑了三种不同背景的模式和经验来借镜,包括格陵兰岛、加沙地带,以及奥兰群岛实施的高度自治,当中又以后者的情况与香港最为接近。

奥兰群岛处于瑞典和芬兰之间,芬兰曾是瑞典的殖民地,独立之后,该群岛便归芬兰,但岛上居民是瑞典人。冯华健说,岛上拥有自己的教育和法律体制,居民的语言、习惯与芬兰有不同,但日常运作却十分顺利,居民亦互相尊重,无太大的摩擦,“这对当时的我是一个非常大的启示,因为这是一个成功的例子,(与香港)也非常贴近,给我很大的鼓励。”

冯华健表示,上述例子对香港的借镜意义在于,高度自治必须要为中央政府所接纳,实施高度自治的地区也要维护国家领土完整,并尊重“一国”概念,“在此基础上,体现当地市民对不同历史和文化的感受,是中央设立高度自治的出发点。”

对于近年有激进分子不断叫嚣“港独”,冯华健强调,如果在联邦制或邦联制体系下,是容许辖下地区选择独立的,例如美国的得州和加州都曾讨论过独立的问题,“因为它们的宪法容许这样选择。”但他表明,中国是单一制法律体系国家,即一个法律体系由中央授权给地方实施,所以在基本法的构思当中,香港的高度自治源于“一国两制”,没有任何“独立”的空间。

香港没有任何“独立”的空间

冯华健说,由于当时没有白纸黑字写出这些构思,所以香港有些年轻人产生了2047年以后能选择“独立”的误解,“事实上,‘香港独立’不仅在法律方面不可能,在实际上、经济上、政治上,香港都没有选择‘独立’的空间存在。”

冯华健指出,年轻人未必熟悉基本法起草的这段历史,也未必清楚香港目前的定位和生存优势在哪里,香港的优势不是自己成立一个主权国,而是在于经济、金融,以及专业服务。

“我们当时认为,如果‘一国两制’成功的话,这个制度就有持续性,如果能帮助国家发展,维护国家稳定,有助中华民族的复兴,那为什么不继续呢?所以直到今天,我都接受这个说法,也对这个制度有持续性感到乐观。”他坚定地说。

接轨国际 第三章借镜联合国两公约

在原基本法谘委会委员冯华健看来,基本法能够吸纳某些国际性条约,有利于香港法治与国际的接轨。他亦强调,法治不进则退,维系法治需要每一代人的努力。

冯华健表示,当时他对整个基本法最关注的就是第三章,即“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并花了几年时间深入研究,认为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可供借镜,“最终可以说是比较自豪,第三章吸纳了这两条公约的条款,我们基本上是照抄字眼内容,放入第三章,由本地实施,由本地法院解释,并成为今时今日特区法律的重要内容。

冯华健指出,基本法吸纳这些条款后,香港就能够很顺利地引用有关国际先例,毋须“盲摸摸”、强制性地接受外国的说法,这令香港的法律制度非常健全、稳固,同时让香港法律和法治与国际进一步接轨,“如果我们的法律和法治不全球化,不与国际社会接轨,恐怕我们金融、贸易方面也不会那么顺利。”他强调,“法律是软实力的核心,因为法律不像军事那么硬,也不似经济般独立,但法律是一个软件,没有这个软件,发展就会愈来愈困难。”

维持法治需不断努力

冯华健认为,法治的建立并非一朝一夕,维持法治更需不断努力,即使文明或法治程度非常高的西方发达国家,也会出现倒退,例如美国在过去两年,法治就曾出现摇摆、倒退。他强调:“法治的一时进步不代表会一直进步,因为法律人为,法治亦人为,这需要每一代人的继续努力。”

内地讲学 见证法律发展速度惊人

图:冯华健表示,三十多年来内地在法律方面的发展速度非常惊人\大公报记者摄

冯华健1985年作为专业代表,以半官式的身份去北京访问,当时城市的景象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时有人问我:‘你做哪行?’我说:‘律师。’对方又问:‘律师是什么?’我回答:‘法律工作者。’对方再问:‘法律是什么?’我说:‘法律是一种制度,可以维持纪律和市民行为。’对方疑惑地说:‘这也可以餬口吗?’我说:‘马马虎虎啦,揾到一日两餐啦。’”

冯华健还记得,当时他在中国政法大学讲学,题目是国际仲裁,结果几乎没人知道他在讲什么。“可能是他们对这些内容没什么认识,也可能是我普通话太差,他们听不懂,我的发言稿都要用拼音标注的。”

时隔30多年,在冯华健看来,昔日鸡同鸭讲的现象早已不复存在。“内地在法律方面的发展速度非常惊人,虽然从零开始,但他们能够理解这是好东西,也能够实施,这是他们的长处。”冯华健笑言:“我们也非常高兴,至少今时今日到内地,他们知道法律的重要性,这也是为什么那么多高材生选择读法律或考司法体系的原因。这是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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