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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讯\交税限期再延至5.4

2020-04-05 04:23:2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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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税务局昨日宣布,因应新冠肺炎疫情,所有於3月23日至5月2日到期的缴付税款、提出反对及暂缓缴纳暂缴税申请、提交报税表或其他资料等事宜的限期,自动顺延至5月4日。

  税务局鼓励市民,尽量使用其电子服务以处理税务事宜,或以邮递方式将文件送交税务局。税务局称会检视情况,有需要时再作宣布。税务局的电子服务一览见於网页www.ird.gov.hk/chi/ese/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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