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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香江/基本法的宪制地位不可动摇/屠海鸣

2020-04-06 04:23:16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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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0年4月4日,全国人大七届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这两天,香港社会以各种形式纪念基本法诞生30周年。

  全国政协副主席、前香港特区行政长官、香港基本法谘询委员会原秘书长梁振英在接受新华社记者访问时表示,必须加强对香港社会和国际社会就基本法内容解疑释惑,有针对性地驳斥对基本法的曲解和误导。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撰文指出,无论是保持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法治与司法独立,还是保障市民的权利和自由、发展对外事务方面,香港都在基本法的保障下取得了长足发展。

  香港中联办主任骆惠宁在中联办官网发表文章指出,应对“一国两制”实践中面临的各种困难和挑战,要求我们坚守“一国两制”事业初心,坚定宪法和基本法制度自信。

  历史的事实证明,“一国两制”是好制度,基本法是好法律。无论遇到什麼风风雨雨,基本法的宪制地位不可动摇。

  不忘初心,坚定制度自信

  中国如何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这曾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当年,邓小平先生大胆提出“一国两制”的构想,香港基本法则把这一伟大构想变成了法律制度。

  制定基本法的初心是什麼?骆惠宁在文章中明确指出:“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中共十八大报告进一步将之概括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遥想当年,冷战尚未结束,地球被分割为西方和东方两个世界,有哪个国家会有如此胸襟和胆略允许自己的国家存在两种社会制度?中国不仅这样设想了,而且这样做了。回归22年来,“东方之珠”的活力不衰、魅力不减。

  基本法保障了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香港在过去的十年内,六度蝉联公开招股集资额全球第一;如今,香港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离岸人民币中心。基本法保留了历史悠久并广为国际商业社会熟悉的普通法制度,并让特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基本法保障了香港居民拥有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结社、集会、遊行、示威的自由等等。基本法拓展了香港参与对外事务的空间,香港以“中国香港”身份参与了世界贸易组织等不以国家为单位参加的重要国际组织;香港与外国签订了数以百计的双边协议,令不少企业和市民受惠……香港并没有像当初有些人预言的那样成为“死港”。

  正如骆惠宁所言,基本法颁布30年来“一国两制”的成功实践充分证明,基本法是一部具有历史意义和国际意义的创造性杰作。回望来路,重温初心,我们要坚定制度自信。

  不惧艰难,全面準确落实基本法

  基本法给香港带来了诸多好处,然而,在一些人的头脑裏,这些好处都是“前朝遗产”,与基本法无关。更有甚者,刻意歪曲基本法,误导公众。

  梁振英在接受访问时指出,有西方政客将香港享有的高度自治,扭曲为“全面自治”,香港反对派亦将行政长官的产生必须得到人大常委会批准,说成向人大常委会“备案”,又将普选行政长官前的提名委员会提名,窜改为“公民提名”。

  基本法的初心是“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基本法的逻辑当然就是解决“授权”与“被授权”的关係。首先,中央拥有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其次,中央授予香港特区一定权力。具体的授权在基本法裏都作了充分的说明。

  林郑月娥在文章中指出,基本法的实践充分证明“一国两制”是对香港最佳的制度安排,但我们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让这个构想落到实处,符合香港繁荣稳定的需要,符合香港居民安居乐业的期盼,也符合国家的根本利益。

  然而,某些政客冥顽不化,其实是别有用心,但他们用一些歪理邪说蛊惑市民,祸乱香港。我们要坚持用基本法来衡量是非曲直,从基本法去寻求法律準绳,加强对基本法的宣讲和解释,全面準确落实基本法。

  直面问题,推进“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近年来,基本法在香港的实施中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从另一个角度观察,问题的爆发出来才有利於“对症下藥”。

  骆惠宁文中列举了几件事:全国人大常委会於2016年对基本法第104条作出解释,有效遏制和打击了“港独”势力。特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在涉及“港独”分子参选和宣誓问题的多个案件中,依照基本法及相关解释作出判决。特区政府根据《社团条例》依法禁止“港独”组织“香港民族党”运作。这些对维护基本法权威和香港法治发挥了积极作用。

  骆惠宁指出,在去年修例风波中,发生了大量严重触碰“一国两制”原则底线的行为,宪法和基本法的权威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许多深层次问题都到了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要时期。

  直面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开端。只要问题充分暴露、问题引起重视,距离解决问题的日子就不远了。眼下,香港遭受黑暴和疫情的双重威胁,经济民生诸多难题等待破解,不少有识之士对香港的未来忧虑,并积极寻找对策,这些都是香港社会的积极变化。

  梁振英接受访问时的讲话、林郑月娥和骆惠宁的文章,都引出了这样一个观点:纪念基本法颁布30周年,我们必须坚决捍卫基本法的宪制地位,以基本法为“定盘星”“指南针”,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不走样、不变形,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本文作者为港区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新时代发展智库主席)

  註:《大公报》独家发表,如有转载,请註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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