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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惠珠强调宪法全国适用 谴责李柱铭故意误导市民

2020-04-07 04:23:40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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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记者文轩报道:原基本法草委、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昨日接受大公报访问时,驳斥另一原基本法草委、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提出的“宪法在港无效”等谬论,批评李故意误导市民,理应受到谴责。

  基本法根据宪法制订

  李柱铭近日在报章撰文及接受传媒访问时称,香港特区只行基本法而不行宪法,宪法在特区是没效用的。谭惠珠直言,李柱铭这一说法是“极大的谬误”,因为中国宪法与世界各国的宪法一样,都是全国性的最高法律,在全国适用,而基本法根据宪法第31条制订,因宪法容许才得以设立特区,“故没有宪法,便不能制订基本法”。

  谭惠珠指出,当年基本法起草时,首先解决的就是宪法与基本法的关係,亦讲明宪法适用於香港,李柱铭是清楚的。她举例说,基本法总则第11条显示,香港特区所有政策的根源都是宪法第31条;基本法第158条亦表明,香港法院解释基本法的权力来源於全国人大常委会。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及决定同样对香港有法律效力,“这是终审法院法官也接受和承认的”。

  对於李柱铭称,同意香港应为基本法第23条立法,但前提是“特首和立法会所有议员都由市民选出来”,谭惠珠表示,现在行政长官及立法会议员都是由香港人民选出,按李的说法,已经具备了立法条件;如果李柱铭的意思是要以“一人一票”方式选举的话,那就更加荒谬,因为美国和英国都做不到这一点,“英女王和美国总统都不是一人一票选举出来的,难道它们就没有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了吗?”

  谭惠珠强调,有人一方面搞乱香港,一方面又为23条立法设下无意义的限制,其目的只是不想香港履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的责任,理应受到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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