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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劃保就业Q&A

2020-04-15 04:23:4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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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已敲定涉款1375亿港元的第二轮防疫抗疫基金所有细节,希望财委会后日审议通过拨款\大公报记者凯扬摄

  问:无薪假的情况,计劃中怎处理?

  罗致光:若一公司3月有100名员工,其中20人放无薪假,到6月情况持续,僱主即未能满足员工人数要求(第一期补贴时的实际获支薪者,须多於3月员工数,无论后者是否支薪),政府可循强积金帐户得悉放无薪假的员工数。

  问:僱主领补贴后对员工减薪一半,是否变相无需出粮?

  罗致光:政府为尽快落实,不会审视是否减薪等,只要僱主把补贴全数支付员工工资即可,但政府会公开申领纪录,若员工得知僱主这样做,相信会循工会等採取行动、影响劳资关係。

  问:若指定1月工资为补贴金额基础,而3月裁员,僱主是否领多了补贴?

  罗致光:僱主要满足员工人数要求,若6月出粮时,补贴未用尽,僱主可聘回被裁的员工或增加就业职位,政府只审视员工数,不会对人名。

  问:上述情况下,僱主可否把多领补贴用於给剩下员工花红?财政良好的公司,可否申领补贴,给员工花红?

  罗致光:政府为尽快落实,不会逐一审视员工工资是否合理,只要僱主把补贴全数支付员工工资即可,但政府会公开申领纪录,让社会监察,若有僱主处理不公,相信会影响劳资关係。

  问:僱主领到补贴后,裁走高薪者,请低薪者顶替,以维持员工数,可否?

  罗致光:相信在实际操作中,公司若用新人取代具经验的中层,会难以运作甚至执笠,劳资关係亦会差,僱主这样做只是惩罚自己,因此不担心。

  问:一公司6月获第一期3个月的补贴,支付6月工资后倒闭,余下2个月补贴怎处理?

  罗致光:未用的补贴要交还给政府。

  问:一公司原已打算结业,僱主见有补贴,便请亲友充当员工,可否?

  罗致光:政府不会管公司请何人,但若没有营运,只是为领补贴而聘用亲友,涉嫌欺诈等刑事罪。

  问:一公司财政良好、如常出粮,仍申领津贴,并用於购买设备等扩充业务,可否?

  罗致光:计劃原意是保就业,补贴要全数支付员工工资,若扩充业务是指新设分行、请更多员工,属可接受。

  问:散工不获供强积金,是否不受惠?

  罗致光:僱主不为员工供强积金属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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