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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央作原则性决定再通报特区 中联办设立不是依据基本法22条

2020-04-21 04:23:25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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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中联办在二〇〇〇年一月十八日正名,原新华社香港分社社长姜恩柱出任首任中联办主任\资料图片

反对派在攻击港澳办和中联办无权就立法会“拉布”问题发声时,声称中联办是根据基本法第22条而设立的“中央所属部门”。但翻查资料,2000年,原新华社香港分社正名为中联办时,先由中央作出原则性决定,再由时任港澳办主任廖晖“通报”特区,而非“征得特区政府同意”,证明中联办设立不是依据基本法22条。早在1999年6月,政制事务局向立法会提交的文件亦清楚指出,“目前中央人民政府在港的三个机构,即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香港驻军和新华社香港分社,均不存在需征得特区政府同意设立的问题。”\大公报记者 龚学鸣 段远峰

中联办前身是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成立于1947年5月,是中央政府派驻香港的机构。香港回归前,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驻香港最高代表机构的身份,履行中央赋予的各项职责。回归后,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继续作为中央人民政府授权的工作机构履行职责。1999年7月2日,特区政府在《政府宪报》上公布,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是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区设立的机构之一。

1999年6月,当时的政制事务局向立法会提交的文件,却有与别不同的说法。文件清楚提到中联办前身是新华社香港分社,而“新华社一直作为中央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在港履行有关职责,香港回归后,新华社香港分社作为中央人民政府授权的工作机构继续存在”;文件更指出,“目前中央人民政府在港的三个机构,即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香港驻军和新华社香港分社,均不存在需征得特区政府同意设立的问题。”

1999年12月28日,国务院第24次常务会议决定,将中央人民政府授权的工作机构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更名为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简称中联办。国务院同时赋予中联办五项职能:联系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联系并协助内地有关部门管理在香港的中资机构;促进香港与内地之间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联系香港社会各界人士,增进内地与香港之间的交往,反映香港居民对内地的意见;处理有关涉台事务;承办中央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上述文件中并没有提及基本法22条的规定。

中联办之后在2000年1月18日正名,原新华社香港分社社长姜恩柱出任首任中联办主任。根据姜恩柱所撰回忆录,当年中联办正名是先由中央作出原则性决定,再由时任港澳办主任廖晖“通报”特区,而非“征得特区政府同意”。

梁振英批反对派图“去中央化”

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强调,港澳办和中联办都是中央人民政府专责香港事务的部门。基本法第12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而港澳办和中联办就是中央人民政府设立专责管辖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部门,获中央人民政府授权管辖香港,权力比“监督”香港更大。然而,戴上假发的反对派政客为求所谓的“去中央化”不断误导市民,扬言国务院港澳办和中联办无权谴责郭荣铿。

前立法会主席曾钰成指出,中国政府网站上的相关信息显示,两办不在“国务院组成部门”中,亦不属于“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等类别。他说:“至于中联办,按国务院2000年1月15日发给香港特区政府的通知,是‘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机构’。由此可见,第22条说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并不包括港澳办和中联办。”

连发三稿引混乱 聂德权致歉

记者高仁、段远峰报道:对于政府在四月十八及十九日就港澳办和中联办最近的谈话发出三篇新闻稿,引起混乱,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发言人昨日解释称,第一篇新闻稿中关于“中联办是中央政府根据基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设立的三个机构之一”的陈述与事实不符,故连续发文更正及解释。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亦为有关错误致歉。

政府发言人表示,中联办前身是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成立于一九四七年五月,一直作为中央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在港履行有关职责。香港回归后,新华社香港分社作为中央人民政府授权的工作机构继续存在。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国务院决定将新华社香港分社改名为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简称中联办。因此,中联办并非根据基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设立。

发言人指出,中联办获中央授权专责处理香港事务,有权力和责任代表中央政府,就涉及中央与特区关系、基本法的正确实施、政治体制的正常运作、关于社会整体利益的事宜等重大事项表达意见,行使监督权。在履行有关职责时,不存在干预香港特区根据基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务。

聂德权晚上在社交网站发文称:“就上星期六下午发出关于港澳办和中联办谈话的新闻稿出现错误,需要再发稿更正和解释,令信息出现混乱及产生误解,深感抱歉!”

公仆入职或须宣誓拥护基本法

有建制派立法会议员认为事件反映,需要加强公务员对基本法的认知。立法会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昨日举行会议。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促请政府日后招聘公务员时不应忽略基本法培训。她亦指出,所有问责官员,以及公务员入职时应宣誓拥护基本法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民建联何俊贤批评,有部分公务员在处理暴乱与有关的事件时没有恪守政治中立原则,现在连基本法第22条都认知不全。自由党邵家辉亦认为,特区政府在今次事件反映有必要强化公务员对基本法的认识。公务员事务局局长罗智光表示,当局正研究所有公务员宣誓拥护基本法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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