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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淑庄涉“犯聚” 酒吧负责人落口供

2020-04-24 04:23:35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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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HANDS酒吧陈姓负责人昨日到旺角警署录口供

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陈淑庄,早前与党友林瑞华到深水埗HANDS酒吧,参与40人大聚会,涉违反“限聚令”。据悉,警方昨日向法庭申请搜查令,并将有关搜查令给予涉事酒吧店主,要求店主交出当日的交易纪录,以及将相关单据交给警方。酒吧陈姓负责人昨日下午到旺角警署录口供,以便警方进一步调查。警方不排除向其他相关人士录口供。\大公报记者 海芯葆

新冠肺炎疫情下,政府早前颁布限聚令,严防疫情在社区扩散。陈淑庄偕党友林瑞华等合共40人,却于本月二日晚上“拉队”到大南街HANDS酒吧聚会。陈淑庄事后声称当时该酒吧“并未营业”,但有市民踢爆,当晚街客可以进入酒吧,肯定有营业,并目击陈淑庄“一枱人迫埋饮酒讲嘢”。有市民怒斥陈淑庄身为议员却知法犯法,加上唯恐“播疫”,促陈淑庄公布所有出席者名单,及要求酒吧负责人公开闭路电视片段。

“天眼”无硬盘未录影

本月17日,十多名便衣警员到酒吧搜证,离开取走酒吧一个CCTV屏幕及一个硬盘。据悉,原来有关闭路电视没有硬件装置,当晚没有摄录现场任何情况,所以警方申请搜查令,要求负责人交出交易纪录及相关单据。据了解,警方要知道当晚有份参与聚会的人士,不排除向有份参与人士录口供,而搜查令没有时限。若负责人不交出交易纪录,警方仍然会继续调查。

不少市民在网上留言,批评酒吧负责人和陈淑庄厚颜无耻,“男E”表示:“原来有关闭路电视没有硬件装置,你信唔信呀!闭路电视没有硬件装置要来做乜,呃鬼食豆腐啦!”

另外,网上早前流传出席酒吧聚会的车牌,包括WN51 ××车主陈先生、HC ××的车主何先生、WE 87××的蔡先生、RG 83××的陈先生,以及SN 81××。这五辆车于当晚11时陆续到达,每车一至三人,停泊在HANDS酒吧旁边,警方在午夜12点到场,各人陆续乘车离开。有市民认为,警方亦应该寻找这些人协助调查。

据立法会卫生事务委员会的文件显示,执法部门截至23日零时曾巡查餐厅61346次,提出44宗检控,有10宗涉及酒吧及酒馆违规营业,当中两名负责人已被法庭判处监禁一星期及两个月。至于限聚令方面,警方共发出232张定额罚款告票,当中提出14宗检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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