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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法官检控官 政治凌驾职业操守

2020-05-12 04:23:32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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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角色衝突 毫不避忌

  ●去年6月,高等法院原讼庭法官李瀚良,不顾日后可能亲自审讯《逃犯条例》案件的角色衝突,公然参加反对修订《逃犯条例》的联署,并在反对派举行政治遊行的同一日登报宣传。

  抹黑警方 教避刑责

  ●去年9月即暴乱期间,一名负责高等法院原讼庭法律指引的检控官,在网上散布欠缺证据支持的指控、恶意抹黑警方执法,甚至教唆违法者如何躲避调查。律政司事后决定,涉事检控官不再处理涉及警方的案件,以免外界产生其未能不偏不倚履行职务的观感。

  诬衊警队 分化同业

  ●去年9月,法庭检控主任协会主席黄华芬致信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和刑事检控专员梁卓然,称8月31日即全国人大常委会8.31决定五周年是“敏感日子”,而警方说在8月30日拘捕多名暴乱疑犯的做法是巧合,属“讲大话”及“损害司法制度”,要求律政司提醒警方“诚实”、“可靠”。记者事后询问黄,有何证据证明警方当日的拘捕行动存在执法以外的目的,他承认仅凭“常识”判断、并无实质证据,事前亦未谘询协会全部会员。最终,协会五名委员中的三人辞职或退会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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