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妍之有理\妈咪喺度\屈颖妍

2020-05-12 04:23:3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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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觉得,香港法例对於儿童和大人的界定很离奇,对,是离奇。

  香港有条法例,16岁以下的儿童不能独留在家,於是两年前有宗案件,是单亲爸爸因外出购物,独留12岁儿子在家,被前妻揭发报警,虽然孩子无受伤也没出意外,但该父亲还是被拘捕并控以虐儿罪,因为疏忽照顾都算是虐儿的一种。

  然而,在父母签署同意下,原来16岁是香港最低的合法结婚年龄。即是说,前一天还不能独留在家,16岁生日后,就可以结婚了,不过进戏院看三级片还是要等到18岁。

  另外,香港可以全职工作的年龄是15岁,这又奇了,16岁以下不能独留在家,但15岁就可以外出返工,这大人小孩的定义实在太诡异了。

  也许因为这种混乱,让大家已不懂分辨,儿童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前晚(5月10日)在尖沙咀海港城被警方带返警署警诫的12岁“记者”陆同学就是一例。

  话说这位唸中一的陆同学昨天穿了件记者黄背心、拿着相机对準暴动现场的警察防暴队在拍摄,警方先是怀疑他当童工,后来陆同学说他是义务记者,於是警察以保护儿童法例对他作出警诫。

  因陆同学年纪太小、却出现在危险环境,其实他的父母已犯了疏忽照顾儿童罪,警方本应可向法庭申请儿童保护令,把陆同学送进儿童院。这次警方明显宽大处理,只警诫了事。

  问题儿童从来都是源於问题父母。当陆同学和母亲步出警局,看到在外守候的传媒,穿了一身黑的陆妈妈满脸荣光,滔滔不绝说一早知悉并赞同儿子当暴乱“记者”:“千年难得一见嘛,这是一个成长阶段,让他面对一下这种大场面……我早跟他说,你的身形外貌一定会被警察针对,他说他会应付,况且他有记者证……”

  原来,在黑暴眼中,记者证真是一个护身符,提着咪高峰採访他的记者,不知可有被冒犯感觉?人家12岁字都未识齐挂个记者证就是无冕皇帝,做记者原来这麼儿戏,大学新闻系可以执笠了。陆同学又说,选做记者而非救护员,是因为自己“未够岁数考急救牌”,可见记者门槛之低,连一个急救员都不如。

  陆同学又扬言披上记者背心到暴乱现场,是“希望报道事实”,现场记者当场被打脸,原来你们一直报道的都不是事实,要一个12岁少年以身试法来代劳。记协出句声啦,质疑你专业㖞?

  这夜,区议员来撑陆同学、律师又来帮他、社工也来护他、还有很多网民隔着空气在讚美:“12岁,靠你喇!”“Proud of you!”“好勇敢!”“小朋友加油、香港需要你!”“……”留一句言太容易,杀君马者道旁儿,反正那不是自己子女。

  离去的时候,陆同学终於忍不住哭了,12岁被警察拘捕审问警诫,相信早已吓破胆。记者见状安慰说:“无事无事,妈咪喺度。”一句“妈咪喺度”,大家都露了底,12岁,被你们捧上天,还不是哭着找妈咪的屁孩一个。

(原文刊载於《经济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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