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绳之於法\黎智英李柱铭15人转区院审

2020-05-19 04:23:3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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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和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等15个反对派头目,被控组织、参与或煽惑他人参与去年8月18日、10月1日及10月20日三次未经警方批准的集结,昨日分成三案在西九龙法院提堂。聆讯期间,多名被告听取控罪时趁机高叫反政府口号,试图哗众取宠,不过裁判官冷静应对,不予理会。裁判官将各案押后至6月15日等候移交区域法院审理,续准各人保释。\大公报记者 胡家俊(文) 摄影组(图)

  黎智英等15名被告被控组织、参与或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组织、参与的控罪最高刑罚均是监禁五年。其中五人另被票控“公告未经批准公众遊行”罪,属於相关煽惑罪的交替控罪。控方按不同日子发生的集会,分成三宗案件处理,各人暂毋须答辩。

  黎出庭时反应呆滞

  当法庭传译员问各被告是否明白控罪内容时,黎智英反应呆滞称:“明白”;黄浩铭、吴文远、梁国雄等人却分别趁机声称控罪是“政治检控”,及要求律政司解释。主任裁判官罗德泉初时着紧地要求其代表律师询问他们是否明白控罪,但吴等人笑言“梗係明白啦,只係唔明白点解被控。”之后吴等人继续在庭上发表政治宣言,罗官则一言不发,不再理会,明言只需知道各被告是否明白所面对的控罪内容。

  最终罗官应控方要求,将各案皆押后同一日再讯,以等候移交区院审理,并批准各被告以原有条件,即就每一宗所涉案件以1000元保释,未有限令不得离境。

  各项控罪指,涉及去年8月18日集结的案件共有九名被告,案中依次为黎智英、李卓人、吴霭仪、梁国雄、何秀兰、何俊仁、梁耀忠、李柱铭和区诺轩,各被控组织,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两罪。当中,身为资深大律师的李柱铭、大律师吴霭仪皆首度被列为被告人;年届81岁的李柱铭一头白髮,憔悴应讯。

  涉及去年10月1日集结的案件共十名被告,依次为陈皓桓、李卓人、梁国雄、何俊仁、杨森、何秀兰、吴文远、黎智英、单仲偕及蔡耀昌。首四人被控去年9月30日於终审法院外,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10被告另各被控组织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两罪。

  黎与二人另涉8.31非法集结

  涉及去年10月20日集结的案件中共有七名被告,依次为陈皓桓、梁国雄、何秀兰、何俊仁、黄浩铭、杨森及吴文远。当中首四人被控去年10月19日於终审法院外,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除何俊仁外,六人另被控组织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两罪。

  另外,黎智英、杨森及李卓人三人,亦涉及去年8月31日参与未经批准集结,该案昨日再提讯。裁判官同样押后至6月15日等候移交区院提讯。换言之,黎智英在上述四宗案件中,合共被控两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及三项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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