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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香江\立法会终于选出内委会主席的启示\屠海鸣

2020-05-19 04:23:46大公报 作者:屠海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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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李慧琼以40票当选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主席,这标志着,因主席一职空缺而造成立法会瘫痪长达半年之久的局面将得到改变,长期积压的议案终于可以审议,涉及750万港人利益的新政将得以落实。这是一件具有标志意义的事情,说明在基本法及立法会议事规则的框架下,完全有办法拆解反对派政客的“政治揽炒”。

立法会终于选出内委会主席的事实启示人们,建制派始终是港人利益的维护者,值得港人信赖;对付“政治揽炒”并非没有办法,关键要有担当精神;在香港政治生态恶化的当下,中央适时行使监督权非常必要。

建制派始终是港人利益的维护者

按常规,内委会主席一职仅需十几分钟就可以选举出。然而,由去年十月至今,内务委员会举行了十八次会议,仍无法选出新任主席,令立法会长期“停摆”。

这半年多,是香港回归以来最艰难的时期。持续暴乱令香港经济指标一路下滑,去年经济增长率为-2.9%。到了今年春节前夕,新冠肺炎肆虐,更是雪上加霜。许多中小企业早已撑不住了,倒闭潮、结业潮接连袭来,失业潮随之出现,雇主开工不足,打工仔揾食艰难。

为应对这种严重局面,特区政府出台多项新政,撑企业,保就业,惠民生,这些议案都需要立法会审议通过才能落实。然而,由于反对派议员郭荣铿等人的阻挠,多达14条法案未能成立委员会审议,超过80条附属法例未能在修订期限前,经内会决定成立小组委员会跟进,涉及纳税人、残障人士以及与房屋供应、公众健康保障等问题的多项法案未能及时通过。

反对派只管“政治揽炒”,不顾市民死活。为实现其对抗特区政府的目的,不惜劫持特区政府纾解民困的“大礼包”,这种卑劣的做法,完全不讲政治伦理,逾越了道德底线。

面对这种困难局面,建制派议员心急如焚。笔者在与多名建制派议员交流时,大家都认为必须尽快结束这种状态,市民的福祉不能毁在反对派手里。此前,建制派议员曾发表连署声明谴责郭荣铿;这一次,原本已经辞去内委会主席的李慧琼,为维护港人利益着想,又披挂上阵,杀了一个回马枪,再次当选主席。不能不令人钦佩!

去年的区议会选举,建制派虽然失去大部分议席,但不怨不悔,而是更加努力地为市民服务,依旧把维护市民利益放在第一位。事实证明,建制派始终是市民利益的维护者。

对付“政治揽炒”须有担当精神

反对派瘫痪立法会之事,久拖不决,而一旦认真解决起来,又不见得有多大困难。为何?关键还是要有担当精神。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在此次事件中的担当精神令人钦佩!

梁君彦此番作为可圈可点。一是征求资深大律师意见。法律意见清晰地指出,在新任主席未产生之前,现任内会主席李慧琼有权有责处理当前的“非常状况”。不仅澄清了被反对派歪曲了长达七个月之久的法律观点,同时也等同废掉了郭荣铿的“武功”。二是促成李慧琼再度披挂上阵,主持内会工作,并挫败郭荣铿等反对派政客武力夺权之图谋;三是宣布决定引用《议事规则》92条,指定由财委会主席陈健波主持内会主席选举,立即进行投票,不处理规程问题及议案。梁君彦依法依规果断出手,化解了危机,“救活”了立法会,负责任,有担当!

众所周知,立法会上的“政治揽炒”与街头的“暴力揽炒”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与网络上的“起底”,以及对人身安全的威胁有着内在的逻辑关系。某些公职人员不大胆履行职责,正是因为不愿得罪人,生怕自己被反中乱港势力盯上,遇事只会喊几句“遗憾”“谴责”了事。这样的人多了,办事就失去了原则和底线,“网开一面”“放过一马”的后果,就是养大了一些人的胆子,他们得寸进尺,一步步蚕食香港的民主法治根基。

如果香港这条船沉没了,受害的最终是香港人,包括绝大多数公职人员。如果公职人员都有担当精神,负起责任,反中乱港势力就没有施展拳脚的空间。有“真揽炒十步”又能如何?纵是有“真揽炒百步”,也可以被逐一拆解!

中央行使监督权非常必要

内委会选出主席,立法会将告别“停摆”状态。这个结局的到来,说明中央依法行使监督权起了作用。

此前,国务院港澳办、香港中联办接连发声,批评香港立法会议员郭荣铿等人违背誓言、涉嫌“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反对派曾称,“两办”作为“中央部门”没有权力干涉香港事务。这是完全站不脚的!

首先,郭荣铿此举已超出了“香港内部事务”的范畴。郭荣铿公开宣称这么做是为了阻止《国歌法》等法案的通过。《国歌法》已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尽快完成该法的本地立法工作是香港立法机关的宪制责任。此事涉及“一国”的重大原则,岂能是“香港内部事务”所能搪塞的!

其次,“两办”发声不违反基本法。基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央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如需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机构,须征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同意并经中央人民政府批准。”中央人民政府在行政上是指国务院,港澳办代表国务院处理涉及港澳的事务,而香港中联办的全称是“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两办”不是“中央各部门”设置的机构,完全有权代表中央政府。

基本法规定了中央与香港是“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如果中央授予香港的权力在运行当中出了问题,中央当然有权监督。此事启示我们,在香港乱局未平的背景下,中央依法行使监督权非常必要,只能加强,不能放松!

(本文作者为港区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新时代发展智库主席)

注:《大公报》独家发表,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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