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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办:为“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筑牢制度根基

2020-05-23 04:23:2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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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发言人昨日就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发表谈话表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出有关决定,十分及时,十分必要,十分重要,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将为“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筑牢制度根基。\大公报记者 冯瀚林

  发言人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是直辖於中央人民政府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依法防範、制止、惩治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履行的宪制责任。

  然而,香港回归近23年以来,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一直没有完成,而且被严重污名化、妖魔化,加上香港原有相关法律长期“休眠”,导致香港特别行政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实际处於世上所罕见的“不设防”状态。

  基本法第23条被妖魔化

  发言人又说,近年来香港特别行政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面临的形势日趋严峻。

  特别是2019年“修例风波”发生以来,“港独”组织和激进分离势力在外国和“台独”势力支持下,公然叫嚣“香港独立”等口号,煽动无底线的“揽炒”,实施触目惊心甚至具有恐怖主义性质的暴力犯罪,乞求并勾连外国和“台独”势力赤裸裸地干预香港事务。

  这些违法行径严重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严重危害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

  发言人强调,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面临严峻局势且无法自行完成维护国家安全有关立法的情况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根据宪法赋予的权力作出有关决定,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问题作出原则性规定,并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相关法律,是必然选择,理所当然,天经地义。

  发言人表示,此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有关决定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有关法律,针对的只是那些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的行为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的活动。

  不影响港人依法享自由

  此次立法不仅不会影响到香港居民依法所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包括遊行集会的自由、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等,而且会使香港广大居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在安全环境下得到更好行使。

  “一国两制”方针不会变,香港实行的资本主义制度不会变,高度自治不会变,法律制度不会变,外国投资者在香港的利益将继续依法得到保护。在国家安全得到切实保障的情况下,香港必将发展得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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