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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委员会成员及学者谈“香港国安法”

2020-05-23 04:23:3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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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国安法”的法理基础是什麼?

  •谭惠珠:基本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香港国安法”也是人大大会通过,行使宪法赋予的职权,处理基本法23条不能立法的问题,法理上是坚实和完备的。

  “香港国安法”有立法的迫切性和必要性?

  •谭惠珠:去年修例风波至今发生的黑暴和揽炒,令香港的经济、就业等各方面都受到严重损害。如不採取适当措施去挽救,“一国两制”能不能继续下去都会成为疑问。

  •刘兆佳:香港持续出现动乱及“港独”分离主义行为,故中央决定从法律方面堵塞香港的国安漏洞。

  “香港国安法”与基本法第23条的关係?

  •谭惠珠:基本法是授权法,国家经基本法第23条授权香港自行就国家安全问题立法,不等於“割让”了国家安全立法的权给香港。

  •梁美芬:两者的关係不是互相排斥,而是互相补充。

  有关“香港国安法”的草案提及在港设立的机构如何运作?

  •谭惠珠:会和香港政府的对口部门衔接。

  •陈弘毅:中央在香港设立的机构均要守香港法律。

“香港国安法”对港人会带来什麼影响?

  •黄玉山:今次针对维护国家安全层面立法,港人在基本法下的保障,以及“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都没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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