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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宗:不侮辱国歌 不会犯法

2020-05-28 04:23:2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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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记者冯瀚林报道:立法会昨日恢复《国歌法》二读辩论,政务司司长张建宗指出,国歌代表国家的象征和标志,有一定重要性。香港人有道义、有责任去尊重国歌。只要大家不公开或蓄意、恶意和故意侮辱或损害国家的国歌作为国家的标志、尊严及标记的作用及重要性的话,大家毋须担心会触犯法例。

  张建宗表示,特区政府在2018年初提出《国歌法》立法工作,去年年初首读和二读;经过了17次会议、50多个小时的深入探讨和大家讨论,终於来到恢复二读。他期望可以取得一定进展,尽快落实《国歌法》,“因为《国歌法》是我们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上的一个责任。”香港特别行政区是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所以有宪制责任。

  他强调,对於一般市民而言,绝对不用担心会犯法,他希望市民不要上纲上线,《国歌法》与自由、人权扯不上任何关係。“全世界在唱国歌的场合,大家都会保持莊重,为什麼我们国家的国歌不能够这样做?”张建宗期望立法会议员理性讨论,不希望议会发生暴力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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